建議你自保方式,如果逼不得已,原來的影印留一份
並註明那一天 哪一個時間 主管要你更動
最好叫主管再講一次,然後偷偷的錄音
※ 引述《de1 (畜牲的兒子)》之銘言:
: 近日處理一件性侵案件 但是社工員的紀錄依照實際情況撰寫 但是機構要求社工更改
: 社工紀錄 因為這份記錄檢察官要當作證據中作證據ㄓㄧ 但是紀錄內容對機構不利
: 機構擔心有損形象 要求社工更改紀錄內容 但是此舉 社工員會因此吃上作違證官司
: 屆時機構依定會說是社工員個人因素 與機構無關 請問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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