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事官索賄600萬 公懲會判撤職停止任用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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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事官索賄600萬 公懲會判撤職停止任用

2018-07-29 13:26中央社 台北29日電

台中地檢署前周姓檢事官偵辦詐領健保費等案時,向診所負責人索賄新台幣600萬元,遭
法院判刑12年2月定讞;全案也移送至公懲會審理,公懲會近日判周男撤職並停止任用5年


台中地檢署起訴指出,周姓檢察事務官在民國102年10月間接受指揮,調查醫師詐領健保
費案時,發現一家牙醫診所僱用密醫,他便將診所李姓護理長加入LINE好友。周男常藉故
與李女聯繫,並要求診所的陳姓負責人與李姓護理長外出見面。

應周姓檢事官的請求,陳姓負責人在103年1月底設宴請周,而周男把承辦的詐領健保費及
僱用無照醫師案件筆錄,交給陳跟李女閱覽。

周姓檢事官向陳姓負責人獻計,說明如何可以換得緩起訴處分的做法,並接著跟陳說:「
如果我幫你們這麼做的話,我值多少錢?我月薪16萬元,你們要拿多少錢來買我。」

陳姓負責人開出50萬的條件,但周姓檢事官要陳自己想一想;李女後來向周男詢問欲索賄
的金額,但周笑而不答;周男最後跟陳姓負責人說要以借款600萬的名義,供他投資無塵
衣事業,但雙方當天並無結論。

周姓檢事官後來問李女關於陳姓負責人的意願,李說陳「沒有表示」;周姓檢察事務官擔
心索賄一事被人知道,便向李女說,「那就當作沒投資這件事」。

陳姓負責人後來主動向台中高分檢告知周姓檢事官的索賄過程,台中地檢署偵辦後認定周
男利用職務機會,私下與當事人接觸並洩漏偵查內容,即要求賄賂、收受不正當利益,敗
壞司法風紀,在104年3月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將他起訴。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審理後,認定周姓檢事官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要求賄
賂等罪,在105年11月判處周男有期徒刑12年2月,褫奪公權6年。全案經上訴,最高法院
在今年4月駁回,全案定讞。

法務部也將周姓檢事官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公懲會審理後認為,經過法院審理,周男
的違法事實已堪認定,周也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的保密義務及清廉之旨,自然有懲戒的必要
,因此,近日判他撤職並停止任用5年。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278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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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ary avatarMary2018-08-03
慘 沒索到錢還丟官XDDD
Regina avatarRegina2018-08-06
薪水16萬還不知足
Madame avatarMadame2018-08-11
16萬亂講的吧,十萬就到頂了
Emma avatarEmma2018-08-12
算今年簡十年功五53505元+舊表二八65745=119250元
John avatarJohn2018-08-17
俸給表找不到一○二年的,加給表只找到96年的,兩個加
減應該不會差太多,而且這是到頂的薪資
Kumar avatarKumar2018-08-19
何時才能把洗文章的帳號水桶
Kumar avatarKumar2018-08-20
原來檢事官的薪水這麼高...
Liam avatarLiam2018-08-25
記者編故事也要有常識好嗎?估狗一下很難?檢事官哪來
16萬,不夠的你補?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8-08-30
加年終考績? 然後用年薪下來平均?
Una avatarUna2018-08-30
檢事官頂差不多10萬多一點啦,署內有個檢事官第一期的...
Hazel avatarHazel2018-09-03
16萬大概連油水一起加上去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