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川地侵權問題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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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不好意思,不太清楚是不是能在這邊發文

若不適合請告知,我在刪文!

(因為搜尋河川地相關文章後,有相關文章出現在這個版上)



最近家裡有土地上的紛爭,問題如下:


1.甲方(我家)提告乙方毀損農田之田埂,但甲方提告範圍境是河川地,是否有成立

、有效?


2.河川地如果確定不登錄(不需要整治,河流很小條,正在確定中,結果尚未知道),

若經測量後,若可登錄,原使用者是否有優先承租權?

要如何辦理申請承租?(此問題爬文後是找河川局,應該沒錯吧!!?)


3.承租面積因有河川接過而分割,是否可以分割承租(租靠近我們的這一邊土地)?



4.甲方檢舉破壞河川後,上級指示人員勘查,但勘查項目與檢舉項目不符,是否有疏失

瀆職? (檢舉是開挖整地填築土石座橋樑案,但事後勘查項目則是勘查侵占)



5.在土地(河川地)登錄前(登錄後可出租土地),土地已被甲方(我家)使用,

而經重測後,登錄後而若被乙方承租,此河川地歸哪方所有?



在請各位大大,勞請回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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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nda avatarLinda2014-07-27
第一點可能要看你們是否有申請使用河川地,有些項目
Eden avatarEden2014-07-31
可以參考 「河川管理辦法」 另外申請的話要看是中央管
還是地方管河川,中央管的才是找河川局,地方管是找
Ivy avatarIvy2014-08-02
縣市政府水利相關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