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法人單位競業禁止條款請益 - 工程師Hedwig · 2012-10-10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原PO在法人機構上班,曾因公司要求而簽署競業禁止條款 內容大概是不得利用在從事公司研發工作上所獲得技術資料 位自己或他人從事相同或近似的業務 因此想就此議題請益版上諸位先進, 1.法人機構被定義為非營利機構,以此屬性,競業禁止的合法性應該有討論空間 2.由一法人機構跳槽至另一法人,是否會受到此條款限制, 3.法人機構並無特地產業技術開發,因此上述的競業禁止條款是否會有範圍太大 而引響個人工作權的問題 以上,還請諸位先進提供意見 -- 工程師All CommentsLiam2012-10-15重點是你簽了約 那結論只能從法官判決中找到Frederica2012-10-17如果只是 nobody, 原則上是不用鳥那些競業條款的; 如果離職Emily2012-10-20後真要遵守, 那就反過來要求在競業條款規定年限內繼續支薪.Jessica2012-10-21樓上給你解答了 離職後公司要給你錢才能禁止你去別家工作Kumar2012-10-23法院之前有判決過 你在公司做的技能就是你謀生工具 叫你不能用這個工具去找工作是不合法的 除非給你適當的補償金Mia2012-10-24線在公司合約上會註明 "薪資福利已包含競業條款之對價"Rosalind2012-10-26不知道這樣的方式成立嗎? 就不需要給補償金了??Audriana2012-10-30公司一定訂對自己有利的約 至於最後能不能成立就要看法官Skylar Davis2012-10-31法人機構?一般公司就是社團法人啊 怎麼會不營利Related Posts紅茶店的social media台積電推出20奈米及CoWoS參考流程2011研替心得(泰碩、緯創、元太、PMC、東元)緯創資通紅茶店的social m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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