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素養不足 能救沒救 - 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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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胡天賜/行政執行官(台中市)】 2010.04.21 02:10 am


無法阻止曹姓母女燒炭自殺,應與行政人員法律素養不足有關。

行政執行法規定,行政機關為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的必要時,

得為即時強制處分。所謂即時強制處分的內容,包括對人的管束,以及

對他人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的進入,並可為其他依法定職權所為之

必要處置。

學校行政人員依法本有保護學童人身安全之任務,因此當發現曹母有帶

女兒燒炭自殺的跡象時,即可在通知社工後,先暫將曹小妹妹強制留置。

又如社工會同警方至曹姓母女處所時,亦可強制入內察看。這些都不必

擔心吃上刑事官司,因為刑法規定依法令之行為不罰。相關單位應教導

相關人員善用法律阻擋自殺。

轉自【2010/04/21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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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azel avatarHazel2010-04-24
可不可以噓這篇 不是怕吃刑事官司啊......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0-04-27
回樓上...我只是負責po新聞 ^^
Dora avatarDora2010-05-02
我知道 只是這種言論還真是點點點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0-05-07
見風轉舵的真快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0-05-07
學校已經強制留置了吧...是媽媽生氣跑到學校去接人耶...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0-05-09
這法律只講一半
Donna avatarDonna2010-05-13
當然有這條法律 但是適用時機有模糊地帶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0-05-14
那以後都打電話請他強制執行好了!!請他負責任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0-05-17
又一篇滿嘴泡的新聞~講得真好~事後砲挺會放的
Donna avatarDonna2010-05-19
TO行政執行官 別滿嘴用法律來壓社工,你們警察沒有錯嗎?
Steve avatarSteve2010-05-22
你們的做法是對的嗎?吃官司?社工就是不怕啊!怎樣?!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0-05-27
你小心你會先吃官司吧! 一堆為政府做事的DXX
Joe avatarJoe2010-05-29
噓這傢伙 每次事件過後 嘴砲的人總是猶如雨後春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