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救油槽清潔工卻閃燃 判准國賠 - 消防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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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員救油槽清潔工卻閃燃 判准國賠

日期:2015-06-26 13:53:01

新聞出處: 聯合報


林姓清潔工2010年10月2日清洗柴油油槽,油槽高4.8公尺、直徑4.5公尺,他卻沒有戴口

罩,最後氧氣不足昏迷、受困油槽內;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第二大隊泰山分隊派員救援,消

防員使用電動切割器切割油槽,但切割時產生的火花與殘油閃燃,林因而臉、胸及上下肢

有2至3度燙傷。林事後向消防員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但檢方處分不起訴確定;民事部分,

他請求國賠754萬元。

一審法院認為消防員沒過失,判林敗訴。但高院查出林姓清潔工燙傷後,消防員隨即使用

救助器材車的吊臂,將林吊掛救出油槽,合議庭研判除了電動切割外,並非沒有其他適當

救援的方法,當時如果採用吊掛林可能不會燙傷;高院認定新北市消防局有過失,造常林

身心痛苦,判決賠償醫療費、慰撫金等412萬元。全案可上訴。


http://udn.com/news/story/2/1017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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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5-06-28
啊彌陀佛,再講都要造口業了,出勤小心
Oliver avatarOliver2015-06-30
那請吊車來至少也要半小時,早在裡面悶死了,還賠啥
以後只好公務員心態了,寧可當事人死掉也要慢慢來
Cara avatarCara2015-07-02
賠412萬元? 那也是要消防員賠,恐龍判決
Elvira avatarElvira2015-07-04
#1LZMO6DQ (Gossiping) 滿表的 有專業也沒用 就是要錢
Elma avatarElma2015-07-06
給的資訊錯誤才引起意外 怎麼不去罰違反公安的工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