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消防法增訂第十五條之二條文 - 消防工作討論Ida · 2010-12-19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日期:99/12/08 新聞出處:內政部消防署 第十五條之二 液化石油氣零售業者應備置下列資料,並定期向轄區消防機關申報: 一、容器儲存場所管理資料。 二、容器管理資料。 三、用戶資料。 四、液化石油氣分裝場業者灌裝證明資料。 五、安全技術人員管理資料。 六、用戶安全檢查資料。 七、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之證明文件。 八、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資料。 前項資料,零售業者應至少保存二年,以備查核。 -- 消防All CommentsRelated Posts修正「消防法施行細則」第四條、第五條、第十九條條文關於制服大家有沒有遇過類似的經驗??請問各縣市勤休制度請問各縣市勤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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