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04/05
新聞出處: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411489/IssueID/20100405
【專案組╱台北報導】
消防隊竟偷水沖馬桶!民眾投訴,台北市消防局舊莊分隊將造價
千萬元的消防車當抽水泵浦,引水至隊部辦公大樓沖馬桶,時間長達兩年。
《蘋果》前往察看,果然直擊舊莊分隊公然竊取隊前消防栓用水,
加壓輸入該隊部大樓連結送水口,再送到頂樓水塔充當衛生用水,
還聲稱是消防訓練,偷水卻由市民埋單。市民埋單
對此,台北自來水事業處總工程司陳錦祥說,如涉嫌偷水,
自來水事業處將依法興訟追討水費。 涉貪最重可處無期
知情人士透露,舊莊分隊大樓由於抽水泵浦損壞,因此便宜行事,
天天以消防車抽消防栓的水,引至頂樓消防用水出水口,再連接至衛生用水水塔,
否則會「廁所沒水,沒辦法沖馬桶。」
《蘋果》本月一日、二日、四日連三天直擊,每天下午二時許,舊莊分隊車號 146-BG、
載水量三點五公噸的消防車會開出車庫,並有消防員一面從消防車上取下消防水帶,
連接隊部前的消防栓,一面再以另條水帶連接隊部大樓牆上的連結送水口,
但消防員未穿消防裝備,也未鳴警笛,其間有人手插口袋發呆,還有人抽菸、聊天,
完全無視路人目光,接著消防員打開消防栓引水,將造價千萬元的消防車當成加壓水泵,
從消防栓引水經消防車送進大樓,整個過程約二十分鐘,說是防災演練,很難令人信服。
據悉舊莊分隊盜水已近兩年,以每天注水約一輛消防車水量三點五公噸計,兩年來便盜用
了兩千五百五十五公噸。對此律師姚本仁表示,若公務員利用職務之便,竊用消防栓用水
,可能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一項,可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得併科一億元以下罰金。
台北市政府消防局新聞發言人畢幼明表示,舊莊分隊水泵廠商倒閉,所以水泵無法修復,
並稱是用訓練完的消防水當衛生用水是「一舉兩得」,台北市政府消防局第二救災防謢大
隊副大隊長林義承表示,舊莊分隊只是在做「布水線」演練,
「因此我們訓練後所剩餘的水,如果可回收再利用,總比拿去一旁噴水好。」
議員批:知法犯法
台北市市議員李建昌表示,若舊莊分隊將消防用水當衛生用水使用,「這就不應該」,
台北市議員李彥秀則說,舊莊分隊若偷水就是嚴重犯法,她並質疑:「每天演習訓練,將水
回收再利用的說法太牽強」、「這是公務員知法犯法。」
消防隊大樓偷水示意圖
消防員將消防栓用水,透過消防車加壓,經1樓外牆連結送水口送上頂樓,
再引入水塔,供廁所使用。
近年消防栓偷水案例
˙2009/12
新竹縣一名莊姓工頭擅自打開消防栓清洗排水溝,依竊盜罪嫌送辦。
˙2009/12
新竹縣消防局兩名公務員接消防栓的水洗自用車,事後遭懲戒。
˙2009/07
北縣板橋市公所兩名清潔隊員引消防栓水稀釋藥劑,被依竊盜罪嫌送辦。
˙2008/05
林姓司機引用消防栓偷水洗車降溫,被依違反《自來水法》等罪被求刑9個月。
˙2008/04
宜蘭縣橡膠加工廠私接消防栓水,遭判8個月,後來捐款慈善機構獲緩刑2年。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喝喝..有內鬼!? 民眾怎麼分的清是送水還是抽水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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