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8 涉周占春洩密案 二律師送懲戒
http://tinyurl.com/24pg484
〔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律師李傳侯、謝思賢疑將毒品案檢舉人身分資料外洩給被告,
致秘密檢舉人遭被告痛毆,台北地檢署認定二名律師已違反律師倫理規範,且情節重大,
昨將二人移送台灣律師懲戒委員會議處。
李傳侯是司法官三十八期結業,曾任北檢檢察官,他昨天指出,因被告在地檢署已認罪、
至法院印回卷證後,距離法院排定的庭期還有一段時間,自己沒有立即閱卷,影印卷證給
被告時,根本不知卷內有檢舉人資料。
當初由於檢舉人被痛毆後,檢方分案偵辦,認定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周占春核發此毒品案搜
索票時,未依規定將記載檢舉人身分的文件密封,導致檢舉人身分曝光,北檢去年底依違
反刑法「過失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將周起訴。
檢察官認為,律師李傳侯請同法律事務所的另一名律師謝思賢至法院影印全案卷證,以利
後續辯護。檢方認定,謝思賢印卷時,知悉一未彌封紙袋中是檢舉人身分資料,卻仍抽出
影印,而李傳侯收到卷證後,明知內含檢舉人資料,還影印一份給被告。
檢方認為,律師身為「在野法曹」,將職務上獲悉的資訊洩漏給販毒者,已危害到檢舉人
安全,明顯違反律師倫理規範,因此決定將二人移送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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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律師李傳侯、謝思賢疑將毒品案檢舉人身分資料外洩給被告,
致秘密檢舉人遭被告痛毆,台北地檢署認定二名律師已違反律師倫理規範,且情節重大,
昨將二人移送台灣律師懲戒委員會議處。
李傳侯是司法官三十八期結業,曾任北檢檢察官,他昨天指出,因被告在地檢署已認罪、
至法院印回卷證後,距離法院排定的庭期還有一段時間,自己沒有立即閱卷,影印卷證給
被告時,根本不知卷內有檢舉人資料。
當初由於檢舉人被痛毆後,檢方分案偵辦,認定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周占春核發此毒品案搜
索票時,未依規定將記載檢舉人身分的文件密封,導致檢舉人身分曝光,北檢去年底依違
反刑法「過失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將周起訴。
檢察官認為,律師李傳侯請同法律事務所的另一名律師謝思賢至法院影印全案卷證,以利
後續辯護。檢方認定,謝思賢印卷時,知悉一未彌封紙袋中是檢舉人身分資料,卻仍抽出
影印,而李傳侯收到卷證後,明知內含檢舉人資料,還影印一份給被告。
檢方認為,律師身為「在野法曹」,將職務上獲悉的資訊洩漏給販毒者,已危害到檢舉人
安全,明顯違反律師倫理規範,因此決定將二人移送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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