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為了蓋章而跟主管吵翻!事情原由就是試用期
間,可否蓋主管職的章。前提業務都還是由我做,只是蓋章部分想
跟他商量改由另外符合法規的人蓋章。而我目前是試用期間,法規也明文
規定初任官不能擔任主官職的規定,就跟長官反應且也翻了
法條給他看,結果他一怒之下跟我說法規不能斷章取義的看,
惟法條就明文規定「試用人員不得充任各級主管職務」
,而這位偉大的長官竟解讀成我不想做事,而跑去縣府問,看如何
處理。但我實在不明白真的是不懂法律?還是解讀能力有問題?當下的我真
的是無言!碰到像這樣連法條都不會看的長官,不知如何是好!到底
要如何才能讓他明白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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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可否蓋主管職的章。前提業務都還是由我做,只是蓋章部分想
跟他商量改由另外符合法規的人蓋章。而我目前是試用期間,法規也明文
規定初任官不能擔任主官職的規定,就跟長官反應且也翻了
法條給他看,結果他一怒之下跟我說法規不能斷章取義的看,
惟法條就明文規定「試用人員不得充任各級主管職務」
,而這位偉大的長官竟解讀成我不想做事,而跑去縣府問,看如何
處理。但我實在不明白真的是不懂法律?還是解讀能力有問題?當下的我真
的是無言!碰到像這樣連法條都不會看的長官,不知如何是好!到底
要如何才能讓他明白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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