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要剝奪擁有的權利? - 服務業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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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會議日前解釋

認為「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當中規定「非視障者不能從事按摩業」

屬於憲法中的平等權與工作權相違背

所以就計劃三年後要把這項保障從此消除

認為這樣對於這項產業會更有良性的競爭

30年來的權益保障

就這樣硬生生的要被撥奪



視障者約九成的人都是專職按摩

並經過國家考試取得證照

一旦開放非視障者投入按摩業

估計當中有九成的視障按摩從業人員將受到影響

政府若是沒有配套措施

就是要讓更多視障者成為失業者



很明顯的

許多其他行業無法聘請視障者

目前政府對視障者並沒有工作上的保障

一旦要和明眼人正面競爭

弱勢的視障者等於沒有競爭能力

根本就是剝奪視障者的生存權

11月21日

視障同胞決定要走上街頭

身穿白衣

上午 內政部

所有全台灣各地的盲人朋友都會參加


一直以來

我不喜歡群眾走上街頭

抗議政府官員

總是對人不對事


但這一次

我也願意一起支持

身穿白衣一起走


有看到的朋友

請支持 或幫忙宣傳吧。

http://www.wretch.cc/blog/audiotr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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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aithe avatarFaithe2008-11-13
是自信心的問題
Enid avatarEnid2008-11-13
按的好應該就不會覺得找不到工作吧?
Doris avatarDoris2008-11-13
按摩容易和色情扯上邊,所以為何明眼人不能從事,似乎有關!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08-11-14
一堆的養生館裡面都是推拿師 有沒有通過對於視障者的工作
Selena avatarSelena2008-11-14
並沒有絕對的關係,另外我支持視障者應該從教育裡獲得真正
Olga avatarOlga2008-11-14
的平等照顧!! 而不是侷限他們在按摩的工作裡作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