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償管遺產 律師遭國稅局追殺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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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蔡佳妤/台中報導】 2011.05.10 03:37 am


台中市黃姓律師受法院指定擔任張姓男子遺產管理人,沒想到國稅局查出張死前未

繳贈與稅,應追繳五千多萬元,因找不到繼承人催討,把帳全算在黃頭上,黃拒當

冤大頭,結果帳戶被凍結。

「氣到快吐血!」黃姓律師說,律師擔任遺產管理人、協助處理死者遺產,沒有分

文酬勞,「沒想到卻天外飛來龐大稅額」,讓他心灰意冷。

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羅豐胤指出,國稅局遇到民眾過世財產無人繼承時,通

常會向法院聲請指定遺產管理人,協助處理遺產稅務、拍賣等問題,法院指定的多

是律師或會計師,通常是透過公會介紹。此事發生後,目前還沒有律師願意擔任張

的遺產管理人。

張姓男子去年過世以後,無人繼承遺產,台中地院去年底,指定黃姓律師擔任遺產

管理人,黃依法聲請公示催告,提醒繼承人出面繼承,公告期滿,仍無人出面,依

法遺產即全歸國庫。

黃姓律師以為事情已了結,沒想到中區國稅局查出張死前兩年,曾贈與他人高額現

金和股票,卻未繳納贈與稅,裁罰五千五百餘萬元。國稅局隨後向黃追討這筆稅款。

黃解釋自己只是法院指派的遺產管理人,不願繳納,國稅局竟凍結他所有資產,包

括房產及銀行帳戶。

羅豐胤指出,一般遺產管理人是由繼承人委任,或由親屬會議選出,因此等同遺產

所有人,可成為國稅局課稅對象,但法院指定的遺產管理人,是為協助國稅局處理

死者稅務,角色等同準司法機關,中區國稅局將爛帳轉嫁給他,相當離譜。

黃姓律師接到催繳稅單,已向國稅局提出複查,至今已近半年,國稅局遲未完成複

查,他向財政部次長反應時,次長竟回覆「怕你和繼承人勾串!」黃氣不過,日前

到監察院陳情。

羅豐胤表示,倘若複查結果,國稅局仍開出稅單,黃雖可提出訴願,但訴願前,還

得先繳納一半稅額,這項規定也十分不合情理。

中區國稅局回應表示,案件已進入複查程序,不便公開發表聲明。凍結黃律師資產

,是根據稅捐稽徵法第廿四條「稅捐保全」。

新聞出處: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3266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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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道長提及過這件案子,現在新聞出來了!

真是天大、地大、OOO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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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artha avatarEartha2011-05-14
還好程序還沒走完。
Una avatarUna2011-05-17
以後國稅局指派的遺產管理人案件都不要接~
Dinah avatarDinah2011-05-20
讓國稅局自己去處理!!
Olga avatarOlga2011-05-24
真是低級!看以後還有誰想幹這種鳥事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1-05-27
好誇張...
Selena avatarSelena2011-05-31
應該聯合會計師公會抵制這種公親變事主的蠢事。
上次有來函詢問接義辯、遺產管理人的意願,我只勾義辯。
Jacob avatarJacob2011-06-03
前兩天才答應同學擔任遺產管理人.....
Rae avatarRae2011-06-07
倒數第二段羅理事長有沒有說錯?預繳一半稅額是可以暫時
不被執行,但救濟權利不受影響吧。舊法是規定預繳一半稅額
Lydia avatarLydia2011-06-10
才可以複查訴願,但被大法官宣告違憲了~~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1-06-13
繼實質課稅原則後, 國稅局又找到另一個大絕了: 稅稽法第
13、14 條。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1-06-17
不先繳一半,最後救濟駁回會加徵滯納金,也很幹。
Madame avatarMadame2011-06-20
實質課稅原則僅限適用結果對國稅局有利才有適用空間。
Xanthe avatarXanthe2011-06-24
不預繳一半,當事人訴願權利不受影響是沒錯,但財產仍會被
強制執行(稅捐稽徵法39),一邊打官司一邊看著自己的財產被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1-06-27
充公...情何以看啊,因此,實務上幾乎都會先預繳一半。
個人認為,稅捐稽徵法39條雖然沒直接影響當事人的訴訟權,
Wallis avatarWallis2011-07-01
但仍間接造成當事人提起訴願權的不利益,尤其是那種稅款+罰
鍰金額超大的案件,要先預繳一半仍然是很頭痛的。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1-07-04
本案欠稅共達5000萬,預繳一半也要2500萬,這可是一筆沉重
的負擔啊! 稅捐稽徵法39條一率需繳納欠稅總額一半才可暫免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1-07-07
強制執行之規定,因沒有考量當事人財力而設有繳納上限之緩
衝,恐有違比例原則....有違憲之虞!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1-07-11
奉勸各位同道不要當法院指定的遺產管理人 那通常都是沒錢
Oscar avatarOscar2011-07-14
或是複雜的案子 辦到沒遺產的 連酬金都拿不到 還要花錢
Annie avatarAnnie2011-07-18
去申請有的沒的 寄律師函什麼的 都是要成本的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1-07-21
千萬不要想說接一件來練習 沒錢也沒關係 之前有同道登記
Necoo avatarNecoo2011-07-25
屏東的 一口氣就派了四件 也不問律師要不要接這麼多
Delia avatarDelia2011-07-28
那位同道說只有一件是有遺產的 四件做得很累 也不知道法院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1-07-31
最後會核多少酬金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1-08-04
包括我自己在內的好幾位同道,也決定不再接了,吃力不討好
Ethan avatarEthan2011-08-07
這個次長也相當無厘頭,有繼承人好勾結怎麼會有遺產管理人?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1-08-11
遺產都已經因為無繼承人歸國庫了,哪來繼承人勾串?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1-08-14
我以前在作稅務行政救濟的時候, 曾用這兩句話形容少數稅
Poppy avatarPoppy2011-08-18
務員的心態: 視民如讎寇, 防民如盜賊; 這個案子似乎有這
種態度的存在.
Irma avatarIrma2011-08-21
國稅局=稅金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