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該有點作為吧! - 大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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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打給台北市刑大資訊室確認以下幾點

1. 網路報案后人還是得親自到台北報案派出所做筆錄
2. 案發半年內都有效
3. 只要提供 PTT ID 便可,有必要會向 PTT 調取資料
4. 自行調查的 IP 可以在報案時附上,警察在調查時會當做參考,等
警方驗證后法官會當證據採信,不違反個資法
5. 若在台北派出所報案,被告人需親自到備案派出所做筆錄
6. 若告毀謗實為告訴乃論,便有調查必要,若傳訊必須到場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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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4-03-19
手下留情阿~同學.落榜夠慘了想害人跳樓阿?
Donna avatarDonna2014-03-21
樓上會是在自導自演嗎?呵呵
James avatarJames2014-03-26
為什麼你都可以有這樣子的資訊!! 好厲害!
Poppy avatarPoppy2014-03-28
教中國官員騎馬應該認識很快^_^
Dora avatarDora2014-03-28
稍微激一下就會回一堆話 有趣 有趣 ^_^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4-03-31
我只是覺得.凡事太盡 緣份早盡
Joe avatarJoe2014-04-02
我只是覺得.凡事太盡 緣份早盡
Oliver avatarOliver2014-04-03
我是覺得版主不會處理的機率偏高...
Ula avatarUla2014-04-08
因為我都沒有去檢舉阿.板主堅持要本人檢舉
Doris avatarDoris2014-04-08
我只能說 WIC 版不是你一個人的 之前說的這麼慷慨激昂
現在居然跟我說緣分早盡,我根本不想跟這種人有任何緣分...
Freda avatarFreda2014-04-09
同學.尊重你的作法.也的確有些人應該讓他位自己言論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