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價對比式年金改革方案 - 公職
By Blanche
at 2016-09-01T23:02
at 2016-09-01T23:02
Table of Contents
物價對比式年金改革方案
目前的情形是
部份觀點認為退休軍公教領太多
但退休軍公教認為自己是苦過來所以是應得的
所以難有交集
因此應該以當年度物價考量與薪資比例
才能計算出合理的退休金及年金
間單來說
應先設定軍公教與勞工薪資比例目標
之後設定某年物價為基準
在這個基準下
軍公教與勞工薪資的比例
再回算過去物價與軍公教與勞工薪資的比例
然後就能進行加總
舉例來說
公務員65歲A君
薪資約略等於軍公教平均薪資
任職期間
物價指數 ? ? ?100 ? ? 95 ? ? 80 ? ? 50 ? ? 20
軍公教待遇 ? 2800 ? 2400 ? 2000 ? ?600 ? ?200
勞工待遇 ? ? 2000 ? 2000 ? 2800 ? 1400 ? ?400
與物價指數對比後
軍公教待遇 ? ? 28 ? ? 25.3 ? 25 ? ? 12 ? ? 10 ? ? 加總為 ?100.3
勞工待遇 ? ? ? 20 ? ? 21.1 ? 35 ? ? 28 ? ? 20 ? ? 加總為 ?124.1
二者待遇相差 ?23.8
如果目標是二者平均薪資一致
則A君於物價100時退休
應增給2380的薪資延遲給付 (23.8*物價)
再加上歷年繳納之公保、退輔
(如果不用繳當然沒得加)
就可以估算出A君虛擬的年金帳戶總額
如果請領一次退
就應該依照這個虛擬的年金帳戶總額支付
並以A君平均餘命
假設剩餘15年
預定利率1%
計算虛擬帳戶計算
A君在過世前每月可以領13~15
(以銀行一般貸款定額本金 (本金平均)償還法試算)
如果活超過平均餘命
宜由國家支付一定期間
然後像保險公司一樣
發一筆祝壽金然後結案
早已經退休、開始享用18%的
也能這樣回推薪資、年金帳戶與退休金額數
如果請領額數超過
應該訂一定期間
逐漸降至基準
例如70歲B君在65歲退休時
薪資為軍公教平均120%
在相同情況下
B君年金帳戶應為2856(2380*120%)
每月可以領16~18
然而因為有18%那些有的沒的所謂薪資延遲給付
已經領了5年25
如果目標是5年降至基準
那麼B君接下來5年每月領用年金
可能是23.5,22,20.5,19
第5年開始回歸基準
個人淺見
1. 已領用部份不要溯及追討
已經錯了就及時改正
重要的是避免以後再犯錯
2. 避免同時企圖檢討薪資結構或特定人員待遇
只會模糊問題焦點
3. 如果改革後年金遠低於目前法令
應放寬軍公教禁止兼職規定
使軍公教得同時請領勞工退休及老年給付
以上淺見
歡迎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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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情形是
部份觀點認為退休軍公教領太多
但退休軍公教認為自己是苦過來所以是應得的
所以難有交集
因此應該以當年度物價考量與薪資比例
才能計算出合理的退休金及年金
間單來說
應先設定軍公教與勞工薪資比例目標
之後設定某年物價為基準
在這個基準下
軍公教與勞工薪資的比例
再回算過去物價與軍公教與勞工薪資的比例
然後就能進行加總
舉例來說
公務員65歲A君
薪資約略等於軍公教平均薪資
任職期間
物價指數 ? ? ?100 ? ? 95 ? ? 80 ? ? 50 ? ? 20
軍公教待遇 ? 2800 ? 2400 ? 2000 ? ?600 ? ?200
勞工待遇 ? ? 2000 ? 2000 ? 2800 ? 1400 ? ?400
與物價指數對比後
軍公教待遇 ? ? 28 ? ? 25.3 ? 25 ? ? 12 ? ? 10 ? ? 加總為 ?100.3
勞工待遇 ? ? ? 20 ? ? 21.1 ? 35 ? ? 28 ? ? 20 ? ? 加總為 ?124.1
二者待遇相差 ?23.8
如果目標是二者平均薪資一致
則A君於物價100時退休
應增給2380的薪資延遲給付 (23.8*物價)
再加上歷年繳納之公保、退輔
(如果不用繳當然沒得加)
就可以估算出A君虛擬的年金帳戶總額
如果請領一次退
就應該依照這個虛擬的年金帳戶總額支付
並以A君平均餘命
假設剩餘15年
預定利率1%
計算虛擬帳戶計算
A君在過世前每月可以領13~15
(以銀行一般貸款定額本金 (本金平均)償還法試算)
如果活超過平均餘命
宜由國家支付一定期間
然後像保險公司一樣
發一筆祝壽金然後結案
早已經退休、開始享用18%的
也能這樣回推薪資、年金帳戶與退休金額數
如果請領額數超過
應該訂一定期間
逐漸降至基準
例如70歲B君在65歲退休時
薪資為軍公教平均120%
在相同情況下
B君年金帳戶應為2856(2380*120%)
每月可以領16~18
然而因為有18%那些有的沒的所謂薪資延遲給付
已經領了5年25
如果目標是5年降至基準
那麼B君接下來5年每月領用年金
可能是23.5,22,20.5,19
第5年開始回歸基準
個人淺見
1. 已領用部份不要溯及追討
已經錯了就及時改正
重要的是避免以後再犯錯
2. 避免同時企圖檢討薪資結構或特定人員待遇
只會模糊問題焦點
3. 如果改革後年金遠低於目前法令
應放寬軍公教禁止兼職規定
使軍公教得同時請領勞工退休及老年給付
以上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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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thony
at 2016-09-05T18:26
at 2016-09-05T18:26
By Margaret
at 2016-09-08T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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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phelia
at 2016-09-11T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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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arah
at 2016-09-11T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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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hristine
at 2016-09-12T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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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6-09-15T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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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Noah
at 2016-09-16T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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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Rosalind
at 2016-09-17T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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