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請指教~
我初任公務人員為99年10月15日普考
後於100年3月31日報到地方特考三等
100年12月31日合格實授
*以上都是同一個職系,工作地點都在中部。
今年高考增額錄取(北部),但目前為了報到日傷腦筋~
查了榜上的資料,我的特考身分無法帶著走~
所以只能縮短實務訓~所以是要綁1年2個月~
應該對吧~
現在選擇有二~
1、11/30報到
明年有全年考績(因為是1/30日合格實授)?那有年終嗎?
明年2月領得到舊單位的年終嗎?
2、12/2報到
舊單位會打今年另予考績~所以明年2月有年終~
但後年還是另予考績?所以到了102年還是6本1~
到底要那一天去報到比較好?有沒有更好的方法?
想請問對人事法規較熟悉的榜友給點指教與建議~
難道就只能走"部長信箱"一路嗎?
請各位榜上的朋友幫忙,再次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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