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紙編號問題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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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道長一個很"簡單"的問題,
簡單且沒營養到我都不好意思發問,
不過因為困擾了許久,
故還是鼓足勇氣請各位賜教^^

問題很簡單:
假設我是民事訴訟的原告方,
遞民事起訴狀後,
下一個再遞的狀通常是”民事準備狀”,
那假設之後要再補下一個準備狀,
那麼狀名要叫:
a.民事準備(一)狀
b.民事準備(二)狀
豆幾?

我的困擾在於,
每次遞準備狀(答辯狀也一樣)時,
我要直接把第一個準備狀編為”民事準備狀"還是”民事準備(一)狀"?
倘是後者,則不會有上面的問題,
但是萬一該狀是唯一的準備狀,
那叫作”民事準備(一)狀”不是很奇怪嗎?

煩請釋疑,無任感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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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oris avatarDoris2012-04-17
看事務所編排方式~~
Hazel avatarHazel2012-04-22
好問題!
Steve avatarSteve2012-04-27
真的是好問題 我也想問很久了 後來是都直接作(二)狀
Kama avatarKama2012-05-02
如果第一個沒編可以考慮寫續(一)狀.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2-05-06
借標題問: 大家大多是寫 1.準備(二)狀 還是2.準備狀(二) 呢?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2-05-11
我都是民事準備狀-民事準備二狀-民事準備三狀。
Olga avatarOlga2012-05-16
是說狀名和案由大都是參考用的,只是看怎麼樣較整齊漂亮吧?
Mia avatarMia2012-05-21
只要能特定,書狀的類型可被意會就可以了吧?
Robert avatarRobert2012-05-26
誠如樓上及樓樓上所言,不過能盡量整齊有序讓法官好找好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2-05-31
讀應該有利無弊吧,而且我就曾被法官問過:啊大律師你們
Hazel avatarHazel2012-06-05
的準備(一)狀我卷內沒看到,要不要補送一下!_!(因為
Hardy avatarHardy2012-06-09
我在準備狀的下一個狀狀名直接為”民事準備(二)狀"..)
Andrew avatarAndrew2012-06-14
看例稿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