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第六條第五款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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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現職公務人員有下列各款資歷之一者,得認為具有擬調任之薦任職務職系
專長:
一、具有第五條各款資歷之一。
二、經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取得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任用資格,其考試類科或職系與調任職
務職系性質相近。
三、在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專科學校或得以採認之國外專科學校畢業,其科別性質與調任職
務職系性質相近。
四、在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專科或得以採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其最近十年在專科學
校以上學校(含尚未畢業者),曾修習與調任職務職系性質相近之科目二十學分以上;其
所修習科目,依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普通考試專業科目,參酌調任職務之職系說
明書所定工作性質及內容,計其學分。但科目相同或類似之學分應合併計算,最高以六學
分為限。

五、曾任行政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委任第五職等以上、相當委任第五職等以上
職務或曾任中尉以上軍官滿二年,且其工作性質與調任職務職系性質相近,成績優良有證
明文件。

想請問各位前輩,第五款是什麼意思?可以幫我解答一下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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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dwig avatarHedwig2018-06-11
依委五工作經驗認定啊 你想瞭解什麼意思
Andrew avatarAndrew2018-06-11
重點在於性質相近的認定標準...呵呵...
Joe avatarJoe2018-06-14
如果我現在工作滿二年(薦六社會行政),想轉職系為(衛生
行政),工作性質類似。有辦法依這款轉職系過去嗎?要由
誰來認定是否符合?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8-06-19
當然是銓敘部認定啊......這還要說嗎......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8-06-20
所以是由原單位先開在職證明嗎?然後向銓敘部申請認定嗎
?不太清楚申請流程有前輩依這款轉職系過嗎?
Hedda avatarHedda2018-06-21
性質相近的標準不明阿...自由心證?
Noah avatarNoah2018-06-24
銓審的公務員有職系,所以服務證明書不會開工作內容證
Yuri avatarYuri2018-06-28
我的就有開工作內容,也依第五款認定職系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8-07-02
可以請A大。再淸楚地說明你是什麼職系然後怎麼申請轉職系
的嗎?感謝你了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8-07-06
這款通常是給沒有職系的職務用的 或是約聘僱年資
Necoo avatarNecoo2018-07-11
樓上正姊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8-07-14
所以目前有職系的只能乖乖走第四款修學分這條路了??
Jacob avatarJacob2018-07-18
樓上,你就資料準備準備寄給銓敘部,他們自然會確認定性質相
近不相近了。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8-07-21
這要想辦法去跑去解釋 不然很容易不被採認
Kyle avatarKyle2018-07-24
那就只準備服務証明書(原單位開)然後要請欲開缺的單位
開職務工作內容?然後寄給銓敘部。試試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