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下第10條規定
依第四條規定調任視為同一職組之其他職組職系職務人員及依第五條至第
八條規定取得現任職務之職系專長人員,於任該職組職系職務滿六個月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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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得認為有視為同一職組之其他職組職系職務之職系專長。
請教這邊指的六個月
有包括初任人員試用期的六個月嗎~?
還是要等試用合格後才能開始算?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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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第四條規定調任視為同一職組之其他職組職系職務人員及依第五條至第
八條規定取得現任職務之職系專長人員,於任該職組職系職務滿六個月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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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得認為有視為同一職組之其他職組職系職務之職系專長。
請教這邊指的六個月
有包括初任人員試用期的六個月嗎~?
還是要等試用合格後才能開始算?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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