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法律規定產假為90天(包括產前假15天)
難產(剖腹產)再加15天 高齡產婦(不知道幾歲以上算高齡產婦)再加30天
之後哺乳假每日1小時
如家庭有特殊狀況可再加休一年= =;
部門裡一次兩個職員生小孩 越放越長 真要命
以上不知道有沒有錯誤請各位前輩指正
另外說一下
大陸法規對員工保障實在是很不協調的高
員工不乖 要砍頭或轉調單位 真的不太容易
還要有親筆簽名的過失報告書或其他證據 不然不容易動
因此公司養出一堆自以為公務員的大懶蟲 上班偷菜偷魚
當空氣算好的有些還給你造反一下這樣
歹勢歹勢 一下子抱怨太多 頭髮又掉了幾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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