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延後請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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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上各位大大好!

請問如果生產日於06/01,

可以在06/01當天開始請婚假14天,

之後再以娩假請42天,

娩假有規定一定要生產當日請嗎?

可於生產發生日之後請嗎?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沒有很明確的寫出娩假一定要生產當天開始請,

但可提前12天請。

先謝謝版上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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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20-05-16
產假"一次就要請畢"
Hedda avatarHedda2020-05-19
例外是可以延後請,但主要是碰到如要臭酸的年度假或補休
所以分娩後可以先請快要臭酸的假或補休,然後接續請分娩
假...
Jack avatarJack2020-05-21
但,若想走歪路,例如先把病假請好請滿,然後把分娩假後面
請,然後出國七逃...........?
Michael avatarMichael2020-05-25
可能會被打槍吧....自己小心點,免得害了其他準媽媽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20-05-29
而公務員跟約聘雇這一部分則有不同的
Thomas avatarThomas2020-05-29
總之,你要有具體的理由,而不是為了鑽漏洞而請假
像有快要臭酸的假,會在分娩假期間臭酸過期,可不可以先請
Lauren avatarLauren2020-05-30
這樣的理由很正當
若算盤打著先請病假28天,然後再來請分娩假??
Oscar avatarOscar2020-06-02
那,你覺得呢??? 准假權在機關手上,你要拿啥說服長官???
Blanche avatarBlanche2020-06-07
銓敘部 104.12.10. 部法二字第10440491781號函
這份算是最新的,基本上就是上面的看法所構築而成的解釋
Regina avatarRegina2020-06-09
早前(民80)銓敘部也有解釋不宜先核休假
Gilbert avatarGilbert2020-06-12
但那份舊解釋就隨著時代演變,不合時宜而被新解釋掉了
但就像上面講的,你是要拿啥麼假來先請,而延後分娩假??
Mia avatarMia2020-06-15
婚假放到分娩假後,會不會臭酸??
Freda avatarFreda2020-06-15
這份解釋函僅解釋特休14天,可沒有解釋到婚假
長官不給你類推適用,你就輸了.....
Robert avatarRobert2020-06-17
我是不認為婚假可以拿來湊
除非你婚假延到現在放,跟你的產假有顯著相關性吧(笑~)
David avatarDavid2020-06-18
銓敘部104年解釋可以先請14天內特休的前提是因不可抗力提
早生產~所以原po如果沒符合這前提,一生產就要開始請娩假
吧!
Tom avatarTom2020-06-20
裡面的q89就有你要的答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