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戶謄疑問 - 律師工作討論

Table of Contents



各位先進好,

有一關於申請債務人戶籍謄本之問題請教。



小弟受債權人委託,

對債務人A聲請發支付命令。

聲請支付命令狀寄出未久,

即奉接管轄法院命陳報債務人A之戶籍謄本之函文。

但此時遇到一個技術上的問題:

債務人A僅為某公司員工,

與債權人間一向僅有業務上之來往,

從未留下身分證字號或戶籍地址等足供於申請戶謄時特定身分之資訊;

現在已經可以預見如果僅持「A」之姓名去戶政查詢,

只能查到一堆姓名均為「A」之資料,

無從特定哪個A才是本件債務人。

特來請教各位先進,

遇此種情形有無處理之方法?

謝謝指導!


--

All Comments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5-07-15
年次,但如果是菜市場名,大概就沒用了
Linda avatarLinda2015-07-20
查勞建保?
Elvira avatarElvira2015-07-25
通常這樣戶政不會給你請,找看有無其他可證實A之資娣
通常這樣戶政不會給你請,找看有無其他可證實A之資料
吧,如哪裡人...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5-07-30
哪裡人、大約之年齡...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5-08-04
請法院幫忙
Una avatarUna2015-08-09
至少要有兩筆個資 只有姓名就算只查到ㄧ人 也不給調
Joseph avatarJoseph2015-08-14
聲請支付命令時列明的地址是?還有,有個司法院函可用
Tom avatarTom2015-08-19
沒用,以前戶政有函要統編或正確戶籍住址才給調
Bennie avatarBennie2015-08-24
請法院函債務人公司陳報,或你自己試試看問債務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