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職停薪期間 - 考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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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目前尚在試期用階段,

108年12月30期滿

1.因家中因素想申請侍親留停2個月。

請問各位留職停薪是否有最短期間限制?

(法條上只有寫2年以下)

2.若可以該如何申請比較有利,如果申請

自109年1月2日至109年2月27日的話,

當年還能有年終考績嗎?

3.如果從108年12月2日到109年1月30日留停

,因還在試用期中,108 是否會有另考?

109是否有年終考績,復職後的試用期和

休假該如何計算?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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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egina avatarRegina2019-11-06
期滿那年本來就另考吧?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9-11-09
1.沒有。2.另考。3.不會,試用期滿相對延長,108無考績,1
09另考
Lydia avatarLydia2019-11-12
要找漏洞就是1091202留停到1100130,110010
31回職復薪,109和110都有年考
Ina avatarIna2019-11-13
之前問人事,要試用期滿(30號期滿,31提敘),今年才可
以拿到另考耶…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9-11-18
了解了 十分謝謝各位的解答
Andrew avatarAndrew2019-11-18
要銓敘審定在案才有另考沒錯 不過這個不用特別拿出來
講 除非很特殊的時點才要留意 事實發生的三個月不會
有人事沒完成報部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