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職停薪進修一問 - 公職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sio (Roads)》之銘言:
: 已經爬過文了但還不是很清楚。
: 最近有留職停薪念碩班的計畫。
: 爬文之後還不是很清楚,如果是自行進修念碩班的話,最多可以念幾年呢?
: 看進修法的規定好像是最多一年得延長一年...?
: 但是也有看到最多不得超過三年的規定,有點困惑。
: 想請問不知道是二年還是三年呢,謝謝。

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S0020028

第4條 公務人員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留職停薪:
三、自行申請國內外全時進修,其進修項目經服務機關學校認定與業務有
關,並經核准者。

第5條 前條留職停薪期間,除下列各款情形外,均以二年為限,必要時得延長一
年:

二、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規定應予留職停薪者,其期間依公務人員訓
練進修法第十條至第十二條之規定辦理。




--

All Comments

Eartha avatarEartha2012-11-12
謝謝。
Jacky avatarJacky2012-11-16
請問服務機關如果不核准的話該怎麼辦= =
Necoo avatarNecoo2012-11-19
去拜關老爺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2-11-23
長官說不能讀就不能讀...沒怎辦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2-11-27
一哭二鬧三找人....四的話就直接辭了...XD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2-12-01
真的不行就找民代"關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