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情況的一些想法 - 公職
By Tom
at 2013-02-28T10:22
at 2013-02-28T10:22
Table of Contents
起因:
一、政府沒錢。
二、勞保快破產,勞工要求比照軍公教。
基本模型:
有間公司,歷年來經營正常,但近年來CEO經營失敗,虧空家產,想出的辦法不是開拓業
務或是提高售價,而是對員工減薪。
一、解決方案:開源節流。
(一)我國目前房價易於炒作而超出受薪階級償付能力,肇因於土地持有成本過低。目前
公告地價與市值差距約5倍,101年共徵土地稅1438億(15年來數值變動極小),拉到市價至
少可多出3000億元稅收。
(二)開源解決了,節流就免了。我是通膨支持者,拒絕任何形式的降低給付。
二、權利義務完全不對等,怎麼比照?要平等就全部一起來結帳。
(一)首先是退休給付的問題,勞保勞退與公保退撫的關係,簡化成自然個位數,其關係
應為:勞工付1元,拿到3元。公務員付3元,拿到6元。所以在倍率上,勞工佔優,在總額
上,公務員佔優。這個差別根源在一個重大分別,中華民國擔任公務員的僱主及政府補貼
兩個身份,所以出了兩份,因此拉平的話,公務員公保及退撫即使不改,勞工和僱主都應
該要「大幅」增加支出才會拉平。
(二)公務員[特指鬼島]與勞工相較,負有很多額外的義務。舉例:負不定量勤務之義務
、負禁止經商兼職之義務。具體表現在「國民旅遊卡」這個制度上,休假補助的原形是「
不休假獎金」,中華民國為了不付加班費,換個獎金名詞凹公務員服責任制。一般性的禁
止兼職,美其名為國家照顧公務員之基本需求,實則在薪資給付並不高的情況下,戕害公
務員的財務狀況。比照勞工,公務員應改為服定量之義務,其範圍應具體明確。並與一般
勞工相同,可在與本職無關之非競業領域,進行兼職,與其他國家公務員一般改善經濟狀
態,培養轉職能力。
(三)其實公務員根本領不到多少錢,多數[大於50%]常任文官公務員薪資所得在3-6萬間
。[把軍公教切開來看,教師的薪資所得較高約當4-9萬、武官另可提前退休,所以教師及
軍人的退休基金財務體質更差]。公務員現制下的俸給、獎金及退撫等,皆為已公告周知
、必然發生而屬經常性給與之法令,皆受信賴保護原則之規制。退一步言,就算是勞動契
約,勞動條件之變更亦非僱主可單方調整,況且比照勞工,僱主單方變更勞動條件,尤其
工資改變[公司虧損之前提下,未虧損者,不得解僱]是終止勞工契約之事由,應付資遣費
。已在公務體系之公務員,現行法令未給予此項保障[有中華民國如此拒付加班費及資遣
費之大老闆範本,怪不得中華民國充斥慣老闆],所以中華民國欲變更勞動條件,除了需
退回公務員預繳之金額外,並應比照勞工按年資獲得資遣費,否則無異詐騙。
--
一、政府沒錢。
二、勞保快破產,勞工要求比照軍公教。
基本模型:
有間公司,歷年來經營正常,但近年來CEO經營失敗,虧空家產,想出的辦法不是開拓業
務或是提高售價,而是對員工減薪。
一、解決方案:開源節流。
(一)我國目前房價易於炒作而超出受薪階級償付能力,肇因於土地持有成本過低。目前
公告地價與市值差距約5倍,101年共徵土地稅1438億(15年來數值變動極小),拉到市價至
少可多出3000億元稅收。
(二)開源解決了,節流就免了。我是通膨支持者,拒絕任何形式的降低給付。
二、權利義務完全不對等,怎麼比照?要平等就全部一起來結帳。
(一)首先是退休給付的問題,勞保勞退與公保退撫的關係,簡化成自然個位數,其關係
應為:勞工付1元,拿到3元。公務員付3元,拿到6元。所以在倍率上,勞工佔優,在總額
上,公務員佔優。這個差別根源在一個重大分別,中華民國擔任公務員的僱主及政府補貼
兩個身份,所以出了兩份,因此拉平的話,公務員公保及退撫即使不改,勞工和僱主都應
該要「大幅」增加支出才會拉平。
(二)公務員[特指鬼島]與勞工相較,負有很多額外的義務。舉例:負不定量勤務之義務
、負禁止經商兼職之義務。具體表現在「國民旅遊卡」這個制度上,休假補助的原形是「
不休假獎金」,中華民國為了不付加班費,換個獎金名詞凹公務員服責任制。一般性的禁
止兼職,美其名為國家照顧公務員之基本需求,實則在薪資給付並不高的情況下,戕害公
務員的財務狀況。比照勞工,公務員應改為服定量之義務,其範圍應具體明確。並與一般
勞工相同,可在與本職無關之非競業領域,進行兼職,與其他國家公務員一般改善經濟狀
態,培養轉職能力。
(三)其實公務員根本領不到多少錢,多數[大於50%]常任文官公務員薪資所得在3-6萬間
。[把軍公教切開來看,教師的薪資所得較高約當4-9萬、武官另可提前退休,所以教師及
軍人的退休基金財務體質更差]。公務員現制下的俸給、獎金及退撫等,皆為已公告周知
、必然發生而屬經常性給與之法令,皆受信賴保護原則之規制。退一步言,就算是勞動契
約,勞動條件之變更亦非僱主可單方調整,況且比照勞工,僱主單方變更勞動條件,尤其
工資改變[公司虧損之前提下,未虧損者,不得解僱]是終止勞工契約之事由,應付資遣費
。已在公務體系之公務員,現行法令未給予此項保障[有中華民國如此拒付加班費及資遣
費之大老闆範本,怪不得中華民國充斥慣老闆],所以中華民國欲變更勞動條件,除了需
退回公務員預繳之金額外,並應比照勞工按年資獲得資遣費,否則無異詐騙。
--
Tags:
公職
All Comments
By Olive
at 2013-03-01T20:49
at 2013-03-01T20:49
By Damian
at 2013-03-06T13:26
at 2013-03-06T13:26
By Queena
at 2013-03-10T18:48
at 2013-03-10T18:48
By Andy
at 2013-03-11T21:28
at 2013-03-11T21:28
By Queena
at 2013-03-15T17:16
at 2013-03-15T17:16
By Suhail Hany
at 2013-03-20T13:12
at 2013-03-20T13:12
By Dora
at 2013-03-23T00:20
at 2013-03-23T00:20
By Andrew
at 2013-03-25T10:36
at 2013-03-25T10:36
By Sierra Rose
at 2013-03-28T01:04
at 2013-03-28T01:04
By Sierra Rose
at 2013-03-30T11:55
at 2013-03-30T11:55
By Irma
at 2013-04-03T13:14
at 2013-04-03T13:14
By Sierra Rose
at 2013-04-05T01:32
at 2013-04-05T01:32
By Mary
at 2013-04-07T13:32
at 2013-04-07T13:32
By Joe
at 2013-04-08T20:36
at 2013-04-08T20:36
By Tom
at 2013-04-11T16:42
at 2013-04-11T16:42
By Frederica
at 2013-04-16T15:17
at 2013-04-16T15:17
Related Posts
公文寫作請益
By Iris
at 2013-02-28T00:05
at 2013-02-28T00:05
農委會依法函釋 公務員不得參選漁會代表
By Elvira
at 2013-02-27T21:53
at 2013-02-27T21:53
公務員可以兼職當"房東"嗎?
By Oliver
at 2013-02-27T11:05
at 2013-02-27T11:05
公務員可以兼職當"房東"嗎?
By Susan
at 2013-02-27T01:52
at 2013-02-27T01:52
高雄哪裡有可以刷國旅卡買相機包的店?
By Tom
at 2013-02-27T00:16
at 2013-02-27T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