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人與被害人該由同一個社工服務嗎? - 社工

Table of Contents


標題下的有點爛....


老公說他被老婆打 去醫院驗傷 去報警

通報表上老公是被害人 老婆是相對人


老婆也說他被老公打 去醫院驗傷 去報警

另一張通報表上 老婆是被害人 老公是相對人

兩個人都要聲請保護令

------

我想請問 那這樣

1.老公跟老婆都是要由同一個社工員服務?

2.還是分一個是服務老公的社工 一個是服務老婆的社工

3.還是家暴中心的社工服務老婆 由委外的單位服務老公


其實都各有利弊啦

方法1 是社工比較好了解事發事由 給予服務

但缺點是這兩個案主會對社工不信任 且社工會大爆炸吧

方法2 比較可以知道"內幕" 真正的實情

但缺點是 案主會各說各話 挑對自己有利的說

所以社工在服務的過程中會矛盾

方法3 跟方法2有點像 大概是差在

因為不是同一個單位的社工 所以服務案主時比較不會尷尬



表達的有點爛=.= 我就是不知怎麼處理阿

所以想請問 其他地方是怎麼處理的

可以跟我說說你們的看法......

感激^^


--

All Comments

Hedda avatarHedda2008-11-04
之前參加有關保護性社工的研討會中,有先進表示他曾經同
Ula avatarUla2008-11-06
時服務被害人與相對人,成效還不錯,只是有些界線需要
明確告知且把握~
Xanthe avatarXanthe2008-11-10
但也有些機構是選擇不同社工負責兩個人喔。高雄好像就這樣
Lily avatarLily2008-11-15
看是需要服務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