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社福人支持婚姻平權及性平教育連署 - 社工
By Olive
at 2018-11-12T15:07
at 2018-11-12T15:07
Table of Contents
非常感謝大家的討論,我覺得身為發起人之一的我有必要出來澄清或者說我們的立場,
以下我會分成兩個部分講,
一、為什麼社工/社福人要發起這個連署以及連署的意義
首先,我們並沒有要強迫所有人都認同以及連署,但在思考之前,我想先請
大家能夠在了解婚姻平權的意涵以及性平教育到底在教什麼之後,再思考是不是同意,
我個人其實是不認同人權議題要用公投來決定的,而公投的14、15案老實說是在一個
被迫的情況下不得不的作為,因為反方率先提出了所謂的愛家公投10、11、12案,而若是
我方沒有任何反應會有什麼可能的結果呢?
誠如推文裡有朋友提到的,釋字748號解釋已經說明了未使同性別兩人擁有建立具親密性
及排他之永久結合關係是違憲的,也就是說在大法官給的兩年期限後如果立法機關沒有任
何做為,那就會直接適用民法所有的婚姻條文,但大法官同時說了,要以什麼形式是立法
機關的事,所以才可能出現所謂的專法或專章,但為什麼我們不要專法跟專章,首先,直
至目前為止都沒有一個所謂的專法、專章明確草案版本,我們根本無從得知到底專法跟專
章內容是什麼,放任不管的結果很可能就是無法擁有全面的法律保障,而且修民法只需要
動不到10條的條文,專法專章很可能會面臨每遇到一次法律問題就得打一次官司,所有跟
婚姻保障相關的條文總共超過4百多條,需要耗費非常多的法律資源修法或者未來的官司,
再退一步來說,如果和民法的保障完全一樣,那又為什麼要再立一個法呢?同志們要的只是
一樣,而不是像兒少法、身權法,原住民法等等再另外加上的保障!如果愛家公投過了或者
票數較多,即便一年後的5月就一定要合法,但民代仍有可能會順著這個票數認為大多數人
的意見是要專法,而不考慮修改民法,這是我們很擔心的!
另外,關於性平教育的部分,我其實不認為和社工沒有太大關係,原因是我們服務的個案
當中,絕對有許多和性別有關的議題(例如性侵、家暴、性騷擾、或者歧視等等),而這些
東西是從小就會開始影響的,例如怎樣保護自己、尊重他人、認識自己等等,如果大家有
興趣其實可以真的去翻翻中小學的課本還有教育部的澄清文,完全沒有像許多謠言傳的什
麼要大家多p雜交人獸交,或者鼓勵從小做愛等等...性別教育以及同志教育在教的,是告
訴孩子這個世界上有許多不同樣子的人,但我們必須尊重這些多元的族群,而不是非我族
類就不能和大家一樣平等的生活以及擁有相同的權利,僅此而已!
所以回到最初,為什麼社工/社福人會站出來支持,從大學開始我們就被教導社工是和弱
勢族群站在一起,為了這個社會的公義在努力著,不管是我們的倫理守則或者法規裡都告
訴我們,不能因為個案的任何因素(包含性別、性傾向)而有差別的對待或者違反最佳利益
,而社工所重視的社會正義更是基於人權和平等的觀念,所有的助人工作者更不應該因為
特定的宗教信仰而去影響到個案應該要有的公平待遇,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會站出來的原
因。
二、我個人的立場
我自己身邊有許多非主流性別氣質的同學以及同志朋友,從小到大看到他們在掙扎和被揶
揄中成長,我自己在那時是不敢站出來幫他們說話的,因為我也是一個這樣的人,可是我
在同學當中是個活潑,而且成績不算太差的人,所以我很少受到那些對待,但我常常在想
,他們做錯了什麼嗎?為什麼只是因為他跟大部分的人不一樣,所以就要受到這樣的對待,
為什麼身為一個非主流的人,一定要會搞笑(很多甚至是以自己為開玩笑的道具),或者功
課好,他才能夠好好的生存,除了他們,還有另一群人也常成為被攻擊的目標,那就是家
庭環境較不佳的同學以及身心障礙者,小時候的我不懂為什麼他們不能和大家平等的玩樂
以及念書、生活,也不知道我可以為他們做什麼。
長大以後,身邊開始出現已經在一起非常久,甚至是共同有了孩子的同志伴侶,但他們沒
辦法在法律上有合法的身分,沒辦法合法的成為孩子的雙親,沒辦法在伴侶病危時合法的
為他們處理醫療決議以及後事,甚至在伴侶過世之後不僅沒有名分,還要被伴侶的原生家
庭指責,並且帶走一切和他們相關的東西、他們共同的回憶,這些事,難道不是和我們在
提倡身障人權、提倡婦女人權、提倡兒少人權、提倡原住民人權等非常相似嗎?難道只是
要一個公平和合法,都如此的困難?難道這不是身為社工可以努力的地方嗎?
最後,我想說的是,我非常歡迎大家一起討論,也很期待可以有更多的對話以及理解,不
是因為我們是社工就應該做什麼,而是站在一個平等的角度,身為既得利益者的大家可以
做什麼,既得利益者不是一個負面的批評,只是在告訴大家,在享有這些權利的同時,也
別忘記這些權利其實很多都是爭取來的,而有另一群人,也正在爭取著!
不希望對話只是淪為一種互相叫囂以及辱罵,而是真的有內容的討論;也不希望只是用某
些特定教派所訴說的內容,去反擊所有的事情,感謝大家的討論以及看完這落落長的一篇
,最後還是要請大家一同支持兩好三壞,公投14、15號投同意(如果你像我一樣也支持東奧
正名的話就13一起投同意吧~);10、11、12號投不同意。
歡迎大家11/18 13:00上凱達格蘭大道,一起支持平權。
※ 引述《woojc6430 (福士韋汪喵)》之銘言:
: 因應最近的公投!社工/社福人本著社會正義、社工倫理的專業立場,
: 發起此項連署,今日起將連署至11/17晚上,
: 拜託各位先進、夥伴、同仁們幫忙連署以及轉發出去!
: 讓社工/社福人支持平權的聲音傳到各地!
: https://reurl.cc/VE3LY
--
以下我會分成兩個部分講,
一、為什麼社工/社福人要發起這個連署以及連署的意義
首先,我們並沒有要強迫所有人都認同以及連署,但在思考之前,我想先請
大家能夠在了解婚姻平權的意涵以及性平教育到底在教什麼之後,再思考是不是同意,
我個人其實是不認同人權議題要用公投來決定的,而公投的14、15案老實說是在一個
被迫的情況下不得不的作為,因為反方率先提出了所謂的愛家公投10、11、12案,而若是
我方沒有任何反應會有什麼可能的結果呢?
誠如推文裡有朋友提到的,釋字748號解釋已經說明了未使同性別兩人擁有建立具親密性
及排他之永久結合關係是違憲的,也就是說在大法官給的兩年期限後如果立法機關沒有任
何做為,那就會直接適用民法所有的婚姻條文,但大法官同時說了,要以什麼形式是立法
機關的事,所以才可能出現所謂的專法或專章,但為什麼我們不要專法跟專章,首先,直
至目前為止都沒有一個所謂的專法、專章明確草案版本,我們根本無從得知到底專法跟專
章內容是什麼,放任不管的結果很可能就是無法擁有全面的法律保障,而且修民法只需要
動不到10條的條文,專法專章很可能會面臨每遇到一次法律問題就得打一次官司,所有跟
婚姻保障相關的條文總共超過4百多條,需要耗費非常多的法律資源修法或者未來的官司,
再退一步來說,如果和民法的保障完全一樣,那又為什麼要再立一個法呢?同志們要的只是
一樣,而不是像兒少法、身權法,原住民法等等再另外加上的保障!如果愛家公投過了或者
票數較多,即便一年後的5月就一定要合法,但民代仍有可能會順著這個票數認為大多數人
的意見是要專法,而不考慮修改民法,這是我們很擔心的!
另外,關於性平教育的部分,我其實不認為和社工沒有太大關係,原因是我們服務的個案
當中,絕對有許多和性別有關的議題(例如性侵、家暴、性騷擾、或者歧視等等),而這些
東西是從小就會開始影響的,例如怎樣保護自己、尊重他人、認識自己等等,如果大家有
興趣其實可以真的去翻翻中小學的課本還有教育部的澄清文,完全沒有像許多謠言傳的什
麼要大家多p雜交人獸交,或者鼓勵從小做愛等等...性別教育以及同志教育在教的,是告
訴孩子這個世界上有許多不同樣子的人,但我們必須尊重這些多元的族群,而不是非我族
類就不能和大家一樣平等的生活以及擁有相同的權利,僅此而已!
所以回到最初,為什麼社工/社福人會站出來支持,從大學開始我們就被教導社工是和弱
勢族群站在一起,為了這個社會的公義在努力著,不管是我們的倫理守則或者法規裡都告
訴我們,不能因為個案的任何因素(包含性別、性傾向)而有差別的對待或者違反最佳利益
,而社工所重視的社會正義更是基於人權和平等的觀念,所有的助人工作者更不應該因為
特定的宗教信仰而去影響到個案應該要有的公平待遇,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會站出來的原
因。
二、我個人的立場
我自己身邊有許多非主流性別氣質的同學以及同志朋友,從小到大看到他們在掙扎和被揶
揄中成長,我自己在那時是不敢站出來幫他們說話的,因為我也是一個這樣的人,可是我
在同學當中是個活潑,而且成績不算太差的人,所以我很少受到那些對待,但我常常在想
,他們做錯了什麼嗎?為什麼只是因為他跟大部分的人不一樣,所以就要受到這樣的對待,
為什麼身為一個非主流的人,一定要會搞笑(很多甚至是以自己為開玩笑的道具),或者功
課好,他才能夠好好的生存,除了他們,還有另一群人也常成為被攻擊的目標,那就是家
庭環境較不佳的同學以及身心障礙者,小時候的我不懂為什麼他們不能和大家平等的玩樂
以及念書、生活,也不知道我可以為他們做什麼。
長大以後,身邊開始出現已經在一起非常久,甚至是共同有了孩子的同志伴侶,但他們沒
辦法在法律上有合法的身分,沒辦法合法的成為孩子的雙親,沒辦法在伴侶病危時合法的
為他們處理醫療決議以及後事,甚至在伴侶過世之後不僅沒有名分,還要被伴侶的原生家
庭指責,並且帶走一切和他們相關的東西、他們共同的回憶,這些事,難道不是和我們在
提倡身障人權、提倡婦女人權、提倡兒少人權、提倡原住民人權等非常相似嗎?難道只是
要一個公平和合法,都如此的困難?難道這不是身為社工可以努力的地方嗎?
最後,我想說的是,我非常歡迎大家一起討論,也很期待可以有更多的對話以及理解,不
是因為我們是社工就應該做什麼,而是站在一個平等的角度,身為既得利益者的大家可以
做什麼,既得利益者不是一個負面的批評,只是在告訴大家,在享有這些權利的同時,也
別忘記這些權利其實很多都是爭取來的,而有另一群人,也正在爭取著!
不希望對話只是淪為一種互相叫囂以及辱罵,而是真的有內容的討論;也不希望只是用某
些特定教派所訴說的內容,去反擊所有的事情,感謝大家的討論以及看完這落落長的一篇
,最後還是要請大家一同支持兩好三壞,公投14、15號投同意(如果你像我一樣也支持東奧
正名的話就13一起投同意吧~);10、11、12號投不同意。
歡迎大家11/18 13:00上凱達格蘭大道,一起支持平權。
※ 引述《woojc6430 (福士韋汪喵)》之銘言:
: 因應最近的公投!社工/社福人本著社會正義、社工倫理的專業立場,
: 發起此項連署,今日起將連署至11/17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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