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不能替民眾po縣長信箱嗎? - 社工
By Lucy
at 2010-08-10T23:04
at 2010-08-10T23:04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ealii (美人魚寶寶)》之銘言:
: 這篇雖然標題是心情文
: 不過也可以是我這幾天遇到的真實事件
: 我不知道我這樣做真的不合適?
: 還是其實社工就是要做自己覺得對的事情?
我們一段一段來看
: ----------------分隔線-----------------------
: 前幾天案妻打電話進來
: 他抱怨為什麼補助標準改了都沒有人告訴他
: 他以為他可以獲得一萬元的補助額(因為是補助輔具,所以家屬已經先墊錢了)
: 可是誰知道他申請之後才發現補助款只剩下五千元
告訴案主妻子「補助標準改變」這件事,是誰的責任?
1.政府部門公告即可?
2.主責社工?
3.承辦補助款人員?
: 他打電話到縣政府
: 縣府承辦人員只是告訴他
: 這個補助標準是專家們開會之後決議的並且已經有公告
: 7月之後就是適用這個標準了
: (但是其實私底下我們都知道,縣府根本就是公告之後等同實施,也沒有任何宣導)
縣政府有沒有宣導的義務?
: 他覺得這個標準改的太倉促了
: 完全都沒有給民眾知道的公告時期
: 然後就突然改了
: 以至於知的權益受損
1.案妻主觀認定標準改太快
2.案妻主觀認定,「完全都沒有給民眾知道的公告時期」
3.案妻認為他應該知道件事,以致於主觀認定「知的權益受損」
: 我雖然已經安撫他的情緒
: 另一方面也告知會尋找相關民間資源協助
這是不是主責社工的事?
: 但是我覺得個案也確實因為縣府毫無公告時期讓民眾權益受損
你認同案主的意見?
: 所以我就提議他寫縣長信箱提出申訴
1.你給了案主建議。
2.這樣的建議好不好?
3.案妻說「知的權益受損」,寫縣長信箱是要申訴什麼?他已經知道啦。
: 可是由於他不會使用電腦
: 所以我就想說我幫他代po(為了以示負責我還把自己的名字以待發言的方式註記)
: 我就幫他把稿子擬好之後讓他看過確認沒問題之後再po到縣長信箱
1.你擬的稿子,是你的意見,或是,案妻的意見?
2.如果他自己先寫,再交給你看,內容會一樣嗎?
3.你有沒有引導案主?講難聽一點是煽動?
: 我把稿子放到主管的桌上
: 讓主管隔天進辦公室之後可以知道這件事情
: 隔天雖然主管不至於把我罵了一頓
: 但是主管的意思是他覺得這件事情沒有先讓他知道就發出去了
1.主管這樣的態度,是否恰當?
2.主管有無權力,限制社工寫縣長信鄉?
3.未經主管許可,擅自發文,是否恰當?
: (其實我覺得讓他知道也只是沒下文而已)
: 而且有點拿石頭扎自己的腳,因為縣府的承辦人員還是會要我們調查整件事情
: 從接受我們的服務到個案申請補助的整個過程
主管認為這是無效申訴,還多一件調查案件
: 主管還覺得我不應該站在民眾的立場而應該站在我們單位的立場去處理這件事情
1.機構社工,代表的是機構來服務案主,應該站在誰的立場處理問題?
2.請參照 3902 #1CKnOnDu ,請多想兩分鐘。
: 就算民眾要寫縣長信箱也不應該是由我們單位的人員屬名去代po
: (忘了說我們是屬於公辦民營的單位)
主管的意見是否恰當?
: 讓我覺得很困惑
: 社工不站在民眾的立場那要站在誰的立場?
請參照 3902 #1CKnOnDu ,請多想兩分鐘。
: 大家心知肚明是縣府的行政疏失導致民眾權益損失
1.縣政府真的有行政疏失嗎?
2.到底還有誰跟你一樣心知肚明?
: 難道社工真的無法為民眾發聲嗎?
1.你能區分 「為民眾發聲」與「煽動群眾」嗎
2.請參照 3902 #1CKnOnDu ,請多想兩分鐘。
: 還是我應該匿名才對?至少應該顧及到單位的立場
1.你匿名的用意為何?
2.匿名有顧及單位的立場嗎?
3.這件事要不要顧及單位的立場?
: 要符合組織期待又想要替民眾爭取真的很兩難
1.請問組織期待你做什麼?
2.他有期待你替民眾爭取什麼嗎?
3.這兩者有衝突嗎?
: 還是大家都只想先保住自己的飯碗再說?
1.你這話是不是污辱所有的在職社工?
2.你覺得你否需要對認真在職的人道歉?
3.這件事情,跟保住飯碗有什麼關係?
=========================================
這是我看完本文的疑問
很多問題,我自己也在思考
--
殺人放火只是年少輕狂的往事
品味獨特的外遇通姦,勇敢面對還可以成為典範
誰沒有過去啊
看似不合理的世界,有了利益跟立場後,似乎變合理了
看似不完美的現實,添加邏輯跟思想後,好像變完美了
我們都在出賣台灣的靈魂
--
: 這篇雖然標題是心情文
: 不過也可以是我這幾天遇到的真實事件
: 我不知道我這樣做真的不合適?
: 還是其實社工就是要做自己覺得對的事情?
我們一段一段來看
: ----------------分隔線-----------------------
: 前幾天案妻打電話進來
: 他抱怨為什麼補助標準改了都沒有人告訴他
: 他以為他可以獲得一萬元的補助額(因為是補助輔具,所以家屬已經先墊錢了)
: 可是誰知道他申請之後才發現補助款只剩下五千元
告訴案主妻子「補助標準改變」這件事,是誰的責任?
1.政府部門公告即可?
2.主責社工?
3.承辦補助款人員?
: 他打電話到縣政府
: 縣府承辦人員只是告訴他
: 這個補助標準是專家們開會之後決議的並且已經有公告
: 7月之後就是適用這個標準了
: (但是其實私底下我們都知道,縣府根本就是公告之後等同實施,也沒有任何宣導)
縣政府有沒有宣導的義務?
: 他覺得這個標準改的太倉促了
: 完全都沒有給民眾知道的公告時期
: 然後就突然改了
: 以至於知的權益受損
1.案妻主觀認定標準改太快
2.案妻主觀認定,「完全都沒有給民眾知道的公告時期」
3.案妻認為他應該知道件事,以致於主觀認定「知的權益受損」
: 我雖然已經安撫他的情緒
: 另一方面也告知會尋找相關民間資源協助
這是不是主責社工的事?
: 但是我覺得個案也確實因為縣府毫無公告時期讓民眾權益受損
你認同案主的意見?
: 所以我就提議他寫縣長信箱提出申訴
1.你給了案主建議。
2.這樣的建議好不好?
3.案妻說「知的權益受損」,寫縣長信箱是要申訴什麼?他已經知道啦。
: 可是由於他不會使用電腦
: 所以我就想說我幫他代po(為了以示負責我還把自己的名字以待發言的方式註記)
: 我就幫他把稿子擬好之後讓他看過確認沒問題之後再po到縣長信箱
1.你擬的稿子,是你的意見,或是,案妻的意見?
2.如果他自己先寫,再交給你看,內容會一樣嗎?
3.你有沒有引導案主?講難聽一點是煽動?
: 我把稿子放到主管的桌上
: 讓主管隔天進辦公室之後可以知道這件事情
: 隔天雖然主管不至於把我罵了一頓
: 但是主管的意思是他覺得這件事情沒有先讓他知道就發出去了
1.主管這樣的態度,是否恰當?
2.主管有無權力,限制社工寫縣長信鄉?
3.未經主管許可,擅自發文,是否恰當?
: (其實我覺得讓他知道也只是沒下文而已)
: 而且有點拿石頭扎自己的腳,因為縣府的承辦人員還是會要我們調查整件事情
: 從接受我們的服務到個案申請補助的整個過程
主管認為這是無效申訴,還多一件調查案件
: 主管還覺得我不應該站在民眾的立場而應該站在我們單位的立場去處理這件事情
1.機構社工,代表的是機構來服務案主,應該站在誰的立場處理問題?
2.請參照 3902 #1CKnOnDu ,請多想兩分鐘。
: 就算民眾要寫縣長信箱也不應該是由我們單位的人員屬名去代po
: (忘了說我們是屬於公辦民營的單位)
主管的意見是否恰當?
: 讓我覺得很困惑
: 社工不站在民眾的立場那要站在誰的立場?
請參照 3902 #1CKnOnDu ,請多想兩分鐘。
: 大家心知肚明是縣府的行政疏失導致民眾權益損失
1.縣政府真的有行政疏失嗎?
2.到底還有誰跟你一樣心知肚明?
: 難道社工真的無法為民眾發聲嗎?
1.你能區分 「為民眾發聲」與「煽動群眾」嗎
2.請參照 3902 #1CKnOnDu ,請多想兩分鐘。
: 還是我應該匿名才對?至少應該顧及到單位的立場
1.你匿名的用意為何?
2.匿名有顧及單位的立場嗎?
3.這件事要不要顧及單位的立場?
: 要符合組織期待又想要替民眾爭取真的很兩難
1.請問組織期待你做什麼?
2.他有期待你替民眾爭取什麼嗎?
3.這兩者有衝突嗎?
: 還是大家都只想先保住自己的飯碗再說?
1.你這話是不是污辱所有的在職社工?
2.你覺得你否需要對認真在職的人道歉?
3.這件事情,跟保住飯碗有什麼關係?
=========================================
這是我看完本文的疑問
很多問題,我自己也在思考
--
殺人放火只是年少輕狂的往事
品味獨特的外遇通姦,勇敢面對還可以成為典範
誰沒有過去啊
看似不合理的世界,有了利益跟立場後,似乎變合理了
看似不完美的現實,添加邏輯跟思想後,好像變完美了
我們都在出賣台灣的靈魂
--
Tags:
社工
All Comments
By Dora
at 2010-08-13T00:48
at 2010-08-13T00:48
By Caroline
at 2010-08-13T09:14
at 2010-08-13T09:14
By Oscar
at 2010-08-16T12:25
at 2010-08-16T12:25
By Bennie
at 2010-08-21T07:25
at 2010-08-21T07:25
By Wallis
at 2010-08-23T22:25
at 2010-08-23T22:25
By Edward Lewis
at 2010-08-25T21:42
at 2010-08-25T21:42
By Victoria
at 2010-08-29T12:08
at 2010-08-29T12:08
By Catherine
at 2010-09-01T11:49
at 2010-09-01T11:49
By Elvira
at 2010-09-04T08:34
at 2010-09-04T08:34
By Gilbert
at 2010-09-04T23:08
at 2010-09-04T23:08
By Zanna
at 2010-09-08T00:54
at 2010-09-08T00:54
By Anonymous
at 2010-09-08T07:33
at 2010-09-08T07:33
By Liam
at 2010-09-09T10:56
at 2010-09-09T10:56
By David
at 2010-09-11T09:04
at 2010-09-11T09:04
By Anonymous
at 2010-09-14T22:02
at 2010-09-14T22:02
By Kumar
at 2010-09-19T18:19
at 2010-09-19T18:19
By Ina
at 2010-09-24T17:31
at 2010-09-24T17:31
By Joseph
at 2010-09-28T15:33
at 2010-09-28T15:33
By Noah
at 2010-10-01T13:40
at 2010-10-01T13:40
By Quintina
at 2010-10-05T08:54
at 2010-10-05T08:54
By Gilbert
at 2010-10-09T10:35
at 2010-10-09T10:35
By James
at 2010-10-11T10:41
at 2010-10-11T10:41
By Charlotte
at 2010-10-15T00:46
at 2010-10-15T00:46
By Edith
at 2010-10-16T23:24
at 2010-10-16T23:24
By Hedy
at 2010-10-21T12:29
at 2010-10-21T12:29
By Hedda
at 2010-10-23T17:07
at 2010-10-23T17:07
By Agnes
at 2010-10-25T00:36
at 2010-10-25T00:36
By Yuri
at 2010-10-25T02:46
at 2010-10-25T02:46
By Donna
at 2010-10-26T09:49
at 2010-10-26T09:49
By Gilbert
at 2010-10-28T17:52
at 2010-10-28T17:52
Related Posts
社工不能替民眾po縣長信箱嗎?
By Brianna
at 2010-08-10T22:15
at 2010-08-10T22:15
智園出版送您好書!
By Mia
at 2010-08-10T13:57
at 2010-08-10T13:57
如果你的朋友是社工(轉錄文章)
By Hardy
at 2010-08-10T11:27
at 2010-08-10T11:27
家扶紀錄片 見證88災民重建之路
By Sarah
at 2010-08-09T13:39
at 2010-08-09T13:39
台北縣豐珠國民中小學徵社工員
By Doris
at 2010-08-09T09:54
at 2010-08-09T0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