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具法觀念問題 - 金融業討論

Table of Contents

票據法一個問題 想請問大家

有關追索權的問題




發票人簽發一本票 經過數次背書轉手後 發票日1/2 到期日1/4


想問下列兩種狀況 執票人什麼時候可以對前手行使追索權


1. 執票人於到期日後兩日內 1/6付款提示被拒

再於拒絕日後五日內作成拒絕證書之後 才可行使追索權


2. 執票人於到期日後兩日內 1/6付款提示被拒

1/6或1/7即可行使追索權 但必須於拒絕日後五日內作成拒絕證書

這兩種哪一個才是追索權的流程

為什麼拒絕證書可以五日後才作成 等拿到證書時 不是早就超過付款提示期限了嗎

應該在付款提示期限內(到期日後兩天)就應該要拿到證書了

請大家幫忙解惑




--

All Comments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4-07-05
建議你拒絕證書那章看熟來....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4-07-06
個人想法是 依拒絕書製作當天日期為主 五日後只是取回
證書 ...
Zanna avatarZanna2014-07-07
好像都有道理。有請m大說明。^^
Edwina avatarEdwina2014-07-08
我覺得原po問題很好 大家都是看有疑問才請板上高手協助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4-07-09
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