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法 票據盜用問題 - 金融業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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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借用乙委託X銀行付款之空白支票,填寫金額、發票日,並簽名其上,

答案是此支票有效,乙需付票據責任。


我想知道的是:此種票據遭盜用的狀況,被盜用者要怎麼爭回自己的權益?

提出刑事訴訟嗎?

在票據法上,此支票據法定要件,所以支票有效,

凡簽名在票據者均應依所載文義負責,可是像乙的情況不是很衰嗎?

要怎麼爭回自己的權益?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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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ichael avatarMichael2009-11-20
想知道+1
Wallis avatarWallis2009-11-22
但是乙根本沒在票據上簽名 不負票據責任
Yedda avatarYedda2009-11-24
甲是簽自己的名字還是乙的名字,會有不一樣的答案
Wallis avatarWallis2009-11-25
有刑事則任 無票據上則任 76 年改的
Robert avatarRobert2009-11-27
解答說"甲未在支票上簽名,故甲無需付票據責任
Freda avatarFreda2009-11-29
但這樣甲不是構成票據偽造嗎?他應該是簽了乙的名字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09-11-30
若票據偽造,被偽造者跟偽造者皆無須負票據責任...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09-12-02
可是這題題目不是有寫 甲在上面簽名? 志光寫的答案是甲要
負責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09-12-04
甲若未在票據上簽自己的名字,的確不用付票據上的責任
Bennie avatarBennie2009-12-06
但是甲仍有偽造文書的責任,乙可以對甲提出偽造文書之訴
乙是根據民法跟刑法對甲提出的偽造文書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