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前輩..已爬過相關文章
本身資格:1.97.05.01~97.12.31 擔任私立大學專任助理(領環保署計畫的錢)
2.98.01.01~99.07.31 擔任私立大學專任助理(領國科會的錢)
3.99.10.22~100.03.31 技佐
4.99.03.31~今 技士
之前爬文有看到只要是領國家的經費且為月薪之專任助理,可併計休假年資
又看到某個解釋函說要國立學校!!
ㄧ樣是領國科會的錢,國立學校可以併,私立就不行??
我有專任助理的契約書和學校出示的服務證明,相關資料齊全!!
今天問過我家人事..就說是因為私立而不能併計!!
請教各位前輩到底是否可以併計休假年資,是否有前輩併計年資成功,
有相關解釋文...
拜託大家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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