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hccc (aaa)》之銘言:
: ※ 引述《gggg9999 (居九)》之銘言:
: : 小弟是即將進入科技業的學生,想請問服貿過與不過
: : 跟科技業的影響是什麼關係?
: : 因為昨天鬧很大 八卦 股票版都有人在討論
: : 不知道科技業的大大想法是怎麼樣?
: : 我的看法是技術轉移這點很弔詭
: : 有人說過了就會把技術交給中國 但是現在不是已經很多廠商都這樣了嗎?
: 有關於電腦資訊相關的,台灣開放項目比中國多:
: 台灣開放項目
: B.電腦及其相關服務業
: (a)與電腦硬體安裝有關之諮詢服務(CPC841)
: (b)軟體執行服務(CPC842)
: (c)資料處理服務(CPC843)
: (d)資料庫服務(CPC844)
: (e)其他(CPC845+849)
: 中國
: B.計算機及其相關服務
: b.軟件實施服務(CPC842)
: 同時人員(自然人流動)開放的程度比較廣:
: 台灣(節錄)
: 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人員進入臺灣初次停留期間為三年,惟可申請展延,每次不得逾
: 三年,且展延次數無限制。
: 大陸(節錄)
: 除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水平承諾中內容和下列內
: 容外,不作承諾:合同服務提供者──
: 為履行雇主從大陸獲取的服務合同,進入大陸提供臨時性服務的持
: 有臺灣方面身分證明文件的自然人
: 由於不清楚WTO的承諾內容,看來似乎是只有獲得大陸合約的公司員工
: 才能去大陸工作的樣子,如果是這樣子的話,對電腦相關產業是比較不利的,
: (或者在其他產業有得利就不得而知了)。
: 以上是跟本版比較有相關的地方,強者如要補充可參閱詳細資料
: http://www.ecfa.org.tw/EcfaAttachment/附件一、服務貿易特定承諾表.pdf
: 上面短網址:http://ppt.cc/0DJ-
真正的問題應該是在產業開放的範圍, 後續才是對人才/薪資的影響,
現況下台灣科技業已經有大陸籍的工作人才了,
所以有能力的人都有辦法申請到工作簽證
但是假設通過目前版本的服貿,
台灣對應開放會有五項產業,
大陸對應開放只有一項產業,
這些新開放產業的差異在於, 身為決策者的大陸人可以把其產業建置在台灣,
短期來看新的職缺就產生了, 但長久下來就會造成普遍人才從大陸流向台灣.
再來就是項目中有兩項我覺得很有討論空間,
尤其是只有台灣單方面開放...
資料處理服務, 參照中華經濟研究會對WTO描述
- 投入準備服務
- 資料處理及編纂服務
- 電腦分時服務
- 其他資料處理服務
資料庫服務, 來源同上
- 透過通信網絡從主要結構性資料庫提供的所有服務
- 不包括CPC7523類資料和資訊傳輸服務之下的網絡操作服務和網絡增值服務;
- 及96311類圖書館服務之下從資料庫中檢索文獻資訊的服務
給各位參考, 不足部分也歡迎補充.
--
: ※ 引述《gggg9999 (居九)》之銘言:
: : 小弟是即將進入科技業的學生,想請問服貿過與不過
: : 跟科技業的影響是什麼關係?
: : 因為昨天鬧很大 八卦 股票版都有人在討論
: : 不知道科技業的大大想法是怎麼樣?
: : 我的看法是技術轉移這點很弔詭
: : 有人說過了就會把技術交給中國 但是現在不是已經很多廠商都這樣了嗎?
: 有關於電腦資訊相關的,台灣開放項目比中國多:
: 台灣開放項目
: B.電腦及其相關服務業
: (a)與電腦硬體安裝有關之諮詢服務(CPC841)
: (b)軟體執行服務(CPC842)
: (c)資料處理服務(CPC843)
: (d)資料庫服務(CPC844)
: (e)其他(CPC845+849)
: 中國
: B.計算機及其相關服務
: b.軟件實施服務(CPC842)
: 同時人員(自然人流動)開放的程度比較廣:
: 台灣(節錄)
: 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人員進入臺灣初次停留期間為三年,惟可申請展延,每次不得逾
: 三年,且展延次數無限制。
: 大陸(節錄)
: 除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水平承諾中內容和下列內
: 容外,不作承諾:合同服務提供者──
: 為履行雇主從大陸獲取的服務合同,進入大陸提供臨時性服務的持
: 有臺灣方面身分證明文件的自然人
: 由於不清楚WTO的承諾內容,看來似乎是只有獲得大陸合約的公司員工
: 才能去大陸工作的樣子,如果是這樣子的話,對電腦相關產業是比較不利的,
: (或者在其他產業有得利就不得而知了)。
: 以上是跟本版比較有相關的地方,強者如要補充可參閱詳細資料
: http://www.ecfa.org.tw/EcfaAttachment/附件一、服務貿易特定承諾表.pdf
: 上面短網址:http://ppt.cc/0DJ-
真正的問題應該是在產業開放的範圍, 後續才是對人才/薪資的影響,
現況下台灣科技業已經有大陸籍的工作人才了,
所以有能力的人都有辦法申請到工作簽證
但是假設通過目前版本的服貿,
台灣對應開放會有五項產業,
大陸對應開放只有一項產業,
這些新開放產業的差異在於, 身為決策者的大陸人可以把其產業建置在台灣,
短期來看新的職缺就產生了, 但長久下來就會造成普遍人才從大陸流向台灣.
再來就是項目中有兩項我覺得很有討論空間,
尤其是只有台灣單方面開放...
資料處理服務, 參照中華經濟研究會對WTO描述
- 投入準備服務
- 資料處理及編纂服務
- 電腦分時服務
- 其他資料處理服務
資料庫服務, 來源同上
- 透過通信網絡從主要結構性資料庫提供的所有服務
- 不包括CPC7523類資料和資訊傳輸服務之下的網絡操作服務和網絡增值服務;
- 及96311類圖書館服務之下從資料庫中檢索文獻資訊的服務
給各位參考, 不足部分也歡迎補充.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