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簽會其他局處與直接行文間有無差異?? - 公職Franklin · 2014-08-20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請問一下 最近有個案子,其實本機關就可以逕行決行 但因為內容有部分需要詢問其他局處的意見 想請問這種案件,大家會簽會其它局處意見後上陳至府決行 還是先行文請各局處表示意見後再直接由本機關辦理? 另外,這兩種方式在法律上有不同嗎? 還請各位版友解惑~ -- 公職All CommentsDavid2014-08-21會其他單位 如果有單位有意見 上面退回來還是要綜簽……先便簽移請其他單位表示意見…有可能不一定會理你也有…Lauren2014-08-25個人認為 看妳的時效來選擇…Lily2014-08-28你行文完 出去時還是要會呀Gary2014-09-01建議你先私下跟對方橋 先修改好 免得還要綜簽 自找麻煩Related Posts想加強履約管理的能力,要讀哪方面的書?請教有關機關首長因公涉訟身分認定的問題公職離職後去民間上班又考上公職校長想動用業務費去買萬巒豬腳作中元普渡有關危險建物該如何認定及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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