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拿到銓審函,卻有但書??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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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uanldennis (chuan)》之銘言:
: 各位大家好,小弟在監理站工作,從資位制轉成簡薦委制
: 今天終於拿到銓審函了!!
: 職系為交通行政委任五職等,本俸五級
: 但卻有備註:
: 如再改任非交通行政機關職務時仍應重新審查其資格。
: 這代表什麼意思??
: 如果我轉到一般行政機關之一般行政類,會從委三開始計算嗎??
: (原本是97年特考員級考試及格)
: 感覺雖然拿到銓審函,可還是被綁住了!!! @@


再請教各位高手,那如果我先轉任到縣市政府內交通行政機關(交通局等)

之後,再轉任到其他一般行政機關

一樣會有上述備註欄位之限制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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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9-07-13
到一般行政機關,就是重新以考試及格資格銓審
Emily avatarEmily2019-07-14
比較疑惑的是,這種2類轉任後再考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及
格,還有沒有這種限制?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9-07-19
樓上也是我想問的問題!!
David avatarDavid2019-07-19
如果你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 最低就從薦6開始啊
Agnes avatarAgnes2019-07-21
考上升官等考試調出是6等
Harry avatarHarry2019-07-24
考升資考啥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