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有一些薪資稅務和領款的問題想請問一下,
我今年下半年開始在大陸的一間線上平台開線上課程,針對大陸用戶銷售,
薪資月結,估計收入約RMB 一萬上下,
爬了一下文,但還是有些不確定:
請問屆時大陸公司給的薪資,該是直接扣完稅的薪資,
所以我明年報稅時,直接去當地地稅局申請完稅證明、跑程序
再於台灣報「大陸地區所得」即可嗎?
再來,因為我人都在台灣,偶爾去大陸也不會有什麼花費,希望在台灣領錢,
如果以半年大概六萬RMB 計算,
建議直接飛一趟去開戶辦張銀聯卡,回台灣再分次領出,是比較好的做法嗎?
以上,麻煩先進們解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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