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新創,在台灣工作 - 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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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介紹一個美國新創職缺給我,工作地點:台北WFH. 因為需要出差到大陸或其他亞洲
國家供應商看產品,所以公司想在亞洲找人。目前在台灣已有一位員工,還未在台灣成立
公司。

我從求學到就業一直都待在台灣,偶爾出差到歐美、大陸。沒有任何美國的身分。

印象中美國對於僱員的方式很嚴格,也需要申請工作簽證,不確定工作地點在美國之外的
區域規定如何,網路這方面的資訊也很少。想請有經驗的大大分享關於薪資匯款、勞健保
、繳稅的部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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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eda avatarFreda2020-10-25
嚴格來說應要成立一家台灣分公司來處理台灣的勞基法等問題
Cara avatarCara2020-10-29
如果什麼都沒有,那其實不符合台灣法律,這樣做沒有保障
Jacob avatarJacob2020-11-03
美國公司也不能發薪水給你,只能用商業支出的方式,問題很多
比較正確的方法是公司對公司;你可以成立一家人頭公司來收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20-11-05
專案合約,然後這家公司只有你一個員工,處理你的勞健保等等
Ophelia avatarOphelia2020-11-10
營運這家人頭公司的成本及勞健保的這些成本,當然都要考量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20-11-13
看要自己出還是請美國公司買單,做為商業支出;我猜所謂"台
灣已有另一位員工",根本就是不合規定的,可能走現金帳
Bennie avatarBennie2020-11-13
是WFH (Work from home)
Rachel avatarRachel2020-11-18
我前公司也在歐洲和南美洲弄過這種,基本上就是你在當
地成立公司,然後美國公司變成你的委託客戶這樣
Jack avatarJack2020-11-20
要合法一定得成立一家公司的;也可以找一家現成的公司掛個
租約;但如某家台灣公司雇用你,談妥薪資/負責勞健保;然後把
Hedy avatarHedy2020-11-24
你100%的時間都租給海外的公司,等於把員工租給客戶
Tom avatarTom2020-11-25
然後向客戶出一個帳單,讓對方買單,雙方走公司帳,一個勞務
Olive avatarOlive2020-11-30
合約;這樣就搞定了;這才是唯一合法的方式
Ula avatarUla2020-12-03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20-12-03
不是也可以用買服務的方式? 叫你去掛別人下面
Yedda avatarYedda2020-12-08
可以去FB ’遠端工作‘社團詢問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20-12-12
我現在就是這樣美國新創WFH 但是在台灣有成立公司
Faithe avatarFaithe2020-12-13
謝謝各位的資訊,我跟他們的recruiter談過後,再跟大家
分享!希望他們有在台設立公司的計畫。
Ivy avatarIvy2020-12-16
我同學老婆就是這樣 作法通常中間會有類似顧問公司
薪水是透過顧問公司轉給你
William avatarWilliam2020-12-17
但你是不是顧問公司的員工 你是隸屬於美國公司的正職
我猜這種做法應該是省稅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20-12-21
這樣要怎麼認定是美國公司的正職?
Dora avatarDora2020-12-25
薪水既然是透過顧問公司,怎麼能叫做美國正職? 絕對沒有hea
dcount;怎麼看都不像是正職員工,也不在公司payroll
William avatarWilliam2020-12-29
這也不叫做省稅,這是唯二合法的方法;合法的方法有二,一個
是美國公司在台灣開一家公司;一個是美國公司和別人開的台
Regina avatarRegina2020-12-31
灣公司(可以是顧問公司或人頭公司)合作;其實兩者本質相同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21-01-03
就是買一家外國公司的服務/員工來完成你的專案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21-01-08
Fulltime有些難度,很多公司多半要求candidate必須是本
Ina avatarIna2021-01-09
國公民或PR,跨國的多半都是以委外的形式居多,AFAIK。
Candice avatarCandice2021-01-10
不都透過獵人頭公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