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院於2020年做出不利蘋果判決,蘋果 - 工程師
By Hardy
at 2020-12-01T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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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法院於2020年做出不利蘋果判決,蘋果應付侵害專利賠償金超過20億美元
https://bit.ly/2Vn4hAM
依據LexMachina資料數據統計,於2020年裡,美國多個聯邦地方法院作出不利蘋果公司判
決,判定iPhone產品構成專利侵權,累計應支付的專利侵權損害賠償金額已超過20億美元
,而且隨著相關法院審理程序持續進行,相關損害賠償金額可能還在持續增加中。
其中,東德州地院於8月份作出PanOptis訴訟案判決,同時也判定蘋果公司係故意侵害,
因此稍後法官可能會使用裁量權來加重損害賠償金額,因此下列損害賠償金額可能會進一
步提高。而針對加州理工學院案和WiLAN訴訟案的損害賠償總金額係包括判決前利息。
針對其中的三件:加州理工學院、VirnetX與WiLan專利侵權訴訟,本網站已有原告提訴階
段或地院判決的相關報導,法院裁決CalTech取得蘋果、博通共11億美金專利侵權賠償,
網路通信防護技術訴訟, VirnetX 控告蘋果,4G LTE專利訴訟Apple與Wi-Lan互控,讀者
可參考閱讀;讀者亦可進一步參考外國原文訴訟報導 加州理工學院 [1]、VirnetX
[2][3]、WiLan[4]、PanOptis[5]。
VirnetX 與蘋果公司進行10年史詩經典級專利侵權纏訟
這四件專利訴訟中,尤以VirnetX 與蘋果公司間的專利侵權訴訟持續時間最久,攻防最為
激烈,堪稱史詩級的專利侵權纏訟。相關訴訟可回溯自2010年,VirnetX對蘋果、思科和
微軟等公司提起專利侵權訴訟;於2014年12月,微軟針對其Skype產品支付2300萬美元給
VirnetX以和解相關訴訟。
相對地,蘋果公司並未與VirnetX達成和解,而是在美國專利局多方複審程序、地院判決
與聯邦巡迴法院上訴程序間與Virnet進行纏訟,並企圖透過迴避設計達成產品不侵權的目
標。依據VirnetX公司網頁新聞稿揭露相關纏訟歷史為[6]:
(1)2012年11月,東德州地院陪審團裁定FaceTime構成侵權,蘋果需向VirnetX支付3.68
億美元的損害賠償;在2014年8月,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確認部分上述地院裁決,確認
FaceTime侵犯 '135和 '151兩件專利;但也部分撤銷上述地院裁決,針對其中 '504 與
'211兩件專利的專利範圍解釋,以及損害賠償金額計算部分被撤銷。
(2)2016年2月,東德州地院陪審團裁定蘋果故意侵害了4件VirnetX專利,蘋果公司必需
向VirnetX支付6.256億美元。但法院稍後於2016年8月撤消該裁決與先前併案審理決定,
恢復成原本各別提告的兩件獨立訴訟案審理:Apple I訴訟案(6:10-cv-00417,包含
'135, '759, '180, '504, 與 '151專利,原告是VirnetX)與 Apple II訴訟案(
6:12-cv-00855,包含 '135, '151, '504, 與 '211專利,原告是VirnetX 與SAIC)。
(3)Apple I訴訟案(6:10-cv-00417):於2016年9月進行重審,陪審團裁決Facetime和
iMessage侵害VirnetX專利,蘋果公司需向VirnetX支付3.02億美元損害賠償。蘋果公司稍
後提起上訴,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作出2018-1197號判決。於2020年2月24日,美國最高
法院駁回蘋果公司的上訴,蘋果稍後支付VirnetX總金額4.398億美元的損害賠償,費用和
利息。
(4)Apple II訴訟案(6:12-cv-00855):於2018年4月進行重審,陪審團裁決Facetime
侵犯四項VirnetX專利,蘋果公司需向VirnetX支付5.026億美元損害賠償。蘋果公司稍後
提起上訴,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2019年11月22日作出判決,認為蘋果產品VPN功能侵犯
了 '135和 '151專利;但推翻了地院判決認為蘋果FaceTime侵犯 '504和 '211的部分裁決
;並將案件退回地方法院,評估是否需要就損害賠償金額重新進行新審判。於2020年10月
30日,東德州地院陪審團裁決蘋果公司需向VirnetX支付5.028億美元損害賠償,蘋果公司
稍後表示將會提起上訴。
結語
考量蘋果公司產品熱銷巨量營業額所帶來的天價專利侵權損害賠償風險,故可理解蘋果公
司一貫的訴訟策略就是要對外展現強勢態度,建立起不輕易與非專利實施實體(NPE)和解
的印象;藉以避免非專利實施實體樂觀地預期能輕易迫使蘋果支付專利訴訟的和解金,避
免這種樂觀評估吸引更多非專利實施實體蜂擁而上對蘋果公司興訟。
但隨著許多非專利實施實體持續大量收購專利,並慣於分拆完整的專利組合為多個子專利
組合,以及美國政策氛圍似乎又逐漸轉變為有利專利權人方向等因素;若蘋果繼續貫徹拒
絕與非專利實施實體達成早期和解的訴訟策略,則我們可持續觀察不利蘋果公司的法院判
決賠償金額是否會繼續增長。
--
https://bit.ly/2Vn4hAM
依據LexMachina資料數據統計,於2020年裡,美國多個聯邦地方法院作出不利蘋果公司判
決,判定iPhone產品構成專利侵權,累計應支付的專利侵權損害賠償金額已超過20億美元
,而且隨著相關法院審理程序持續進行,相關損害賠償金額可能還在持續增加中。
其中,東德州地院於8月份作出PanOptis訴訟案判決,同時也判定蘋果公司係故意侵害,
因此稍後法官可能會使用裁量權來加重損害賠償金額,因此下列損害賠償金額可能會進一
步提高。而針對加州理工學院案和WiLAN訴訟案的損害賠償總金額係包括判決前利息。
針對其中的三件:加州理工學院、VirnetX與WiLan專利侵權訴訟,本網站已有原告提訴階
段或地院判決的相關報導,法院裁決CalTech取得蘋果、博通共11億美金專利侵權賠償,
網路通信防護技術訴訟, VirnetX 控告蘋果,4G LTE專利訴訟Apple與Wi-Lan互控,讀者
可參考閱讀;讀者亦可進一步參考外國原文訴訟報導 加州理工學院 [1]、VirnetX
[2][3]、WiLan[4]、PanOptis[5]。
VirnetX 與蘋果公司進行10年史詩經典級專利侵權纏訟
這四件專利訴訟中,尤以VirnetX 與蘋果公司間的專利侵權訴訟持續時間最久,攻防最為
激烈,堪稱史詩級的專利侵權纏訟。相關訴訟可回溯自2010年,VirnetX對蘋果、思科和
微軟等公司提起專利侵權訴訟;於2014年12月,微軟針對其Skype產品支付2300萬美元給
VirnetX以和解相關訴訟。
相對地,蘋果公司並未與VirnetX達成和解,而是在美國專利局多方複審程序、地院判決
與聯邦巡迴法院上訴程序間與Virnet進行纏訟,並企圖透過迴避設計達成產品不侵權的目
標。依據VirnetX公司網頁新聞稿揭露相關纏訟歷史為[6]:
(1)2012年11月,東德州地院陪審團裁定FaceTime構成侵權,蘋果需向VirnetX支付3.68
億美元的損害賠償;在2014年8月,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確認部分上述地院裁決,確認
FaceTime侵犯 '135和 '151兩件專利;但也部分撤銷上述地院裁決,針對其中 '504 與
'211兩件專利的專利範圍解釋,以及損害賠償金額計算部分被撤銷。
(2)2016年2月,東德州地院陪審團裁定蘋果故意侵害了4件VirnetX專利,蘋果公司必需
向VirnetX支付6.256億美元。但法院稍後於2016年8月撤消該裁決與先前併案審理決定,
恢復成原本各別提告的兩件獨立訴訟案審理:Apple I訴訟案(6:10-cv-00417,包含
'135, '759, '180, '504, 與 '151專利,原告是VirnetX)與 Apple II訴訟案(
6:12-cv-00855,包含 '135, '151, '504, 與 '211專利,原告是VirnetX 與SAIC)。
(3)Apple I訴訟案(6:10-cv-00417):於2016年9月進行重審,陪審團裁決Facetime和
iMessage侵害VirnetX專利,蘋果公司需向VirnetX支付3.02億美元損害賠償。蘋果公司稍
後提起上訴,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作出2018-1197號判決。於2020年2月24日,美國最高
法院駁回蘋果公司的上訴,蘋果稍後支付VirnetX總金額4.398億美元的損害賠償,費用和
利息。
(4)Apple II訴訟案(6:12-cv-00855):於2018年4月進行重審,陪審團裁決Facetime
侵犯四項VirnetX專利,蘋果公司需向VirnetX支付5.026億美元損害賠償。蘋果公司稍後
提起上訴,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2019年11月22日作出判決,認為蘋果產品VPN功能侵犯
了 '135和 '151專利;但推翻了地院判決認為蘋果FaceTime侵犯 '504和 '211的部分裁決
;並將案件退回地方法院,評估是否需要就損害賠償金額重新進行新審判。於2020年10月
30日,東德州地院陪審團裁決蘋果公司需向VirnetX支付5.028億美元損害賠償,蘋果公司
稍後表示將會提起上訴。
結語
考量蘋果公司產品熱銷巨量營業額所帶來的天價專利侵權損害賠償風險,故可理解蘋果公
司一貫的訴訟策略就是要對外展現強勢態度,建立起不輕易與非專利實施實體(NPE)和解
的印象;藉以避免非專利實施實體樂觀地預期能輕易迫使蘋果支付專利訴訟的和解金,避
免這種樂觀評估吸引更多非專利實施實體蜂擁而上對蘋果公司興訟。
但隨著許多非專利實施實體持續大量收購專利,並慣於分拆完整的專利組合為多個子專利
組合,以及美國政策氛圍似乎又逐漸轉變為有利專利權人方向等因素;若蘋果繼續貫徹拒
絕與非專利實施實體達成早期和解的訴訟策略,則我們可持續觀察不利蘋果公司的法院判
決賠償金額是否會繼續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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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ary
at 2020-12-02T04:08
at 2020-12-02T04:08
By Iris
at 2020-12-03T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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