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辯護開花的問題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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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先前接了件義辯的案件(毒品),我的當事人認罪,雖先前有某些爭議,
導致受命法官認為無法適用減刑規定,但審判長後來認為可以,眼看將順利落幕。

結果這幾天接到書記官的電話,因為我的當事人在本案發生前兩個月另涉一販
毒案,已經被起訴,因為這件案件很多相關人士與我那件重覆,所以要併過來這個
庭一起審理(案號不同,一共兩個),這星期三就要開庭。書記官說既然我已經熟
悉案情,他就要請公辯室把這件案子分給我,還直接把卷給我。

但是我到星期五下午打電話去問,程序上還沒有把它派給我。

問題如下:

一、如果星期三開庭時,派案程序還沒進行,我還不是這件新案的辯護人,我
能針對這個案號的部分發言嗎(出狀我想一定不行)?

二、如果新案也分給我,兩個案號可以請兩次錢嗎(依規定是一審每件一萬八
到兩萬八,由審判長決定)?

請各位道長不吝指點,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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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ohn avatarJohn2011-04-08
1.應該是可以 如果第二案也是強制辯護的話 開庭當天還沒
有辯護人 書記官就要去撞牆了 改派也是5分鐘內就可以搞定
Thomas avatarThomas2011-04-12
的事 譬如說 先不撤銷公辯 直接先指定義辯 再撤公辯
指定義辯的公函當庭給就行了
2.兩個案子就是兩次錢
3.老規矩 最終決定權都在法官 但法官也不會自找麻煩..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1-04-16
「義務辯護律師支給報酬標準」 可以上司法院檢索系統去找.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1-04-20
4.我不一定對,以上說法參考就好 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