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等非被打丙要件 考試院:未來同官等互評 - 考試
By Edwina
at 2010-10-05T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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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vc123 (幸福是什麼)》之銘言:
: 黃雅榜說,職務太低絕非打丙等的原因,因為現在是採同官等比較;但業務量太少
: ,確實是被打丙等的主因,依法會在四到九月有二次面談機會,若當事人認為,業務量太
: 少而被打丙等很不合理,可以在面談時提出,並建議願意增加業務量。
我是覺得考試院承認「業務量較少」的人會被打丙,
這一點真的很誇張,我覺得考試院高官真的是說溜嘴了。
所以應該怎麼辦?擔任單位收發的人,如果有一陣子「業務量較少」,
是不是就該拜託親朋好友,每天照三餐發垃圾公文來本機關充業績?
至於「由吃丙的人在吃丙後提出自願增加業務量」更是好笑!
試問分派業務給屬下是誰的責任?
長官既然已經可以看出這個屬下的業務量太少,
為什麼不在給他吃丙前,直接下令增加他的業務量?
還要等這個人吃丙後,再等他自請調整?
他如果不自請調整,你就當沒這回事?
你這個長官會不會太被動?
該吃丙的是屬下,還是你這個長官?
而且如果要推「業務量較少吃丙」,那麼在「同官等比較原則」之下,
何不請當今皇上核定一下,看看現在的五院之中,到底哪一個院的業務量最少?
既然是皇上核定,那麼業務量最少的那個院的院長,就不要有怨言,
依照考績法修正案的精神,來個強制淘汰如何?
而被評為業務量最少的那個院的院長,如果覺得不合理,也可以在吃丙後,
自願增加業務,將其他院的業務承攬過來做,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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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雅榜說,職務太低絕非打丙等的原因,因為現在是採同官等比較;但業務量太少
: ,確實是被打丙等的主因,依法會在四到九月有二次面談機會,若當事人認為,業務量太
: 少而被打丙等很不合理,可以在面談時提出,並建議願意增加業務量。
我是覺得考試院承認「業務量較少」的人會被打丙,
這一點真的很誇張,我覺得考試院高官真的是說溜嘴了。
所以應該怎麼辦?擔任單位收發的人,如果有一陣子「業務量較少」,
是不是就該拜託親朋好友,每天照三餐發垃圾公文來本機關充業績?
至於「由吃丙的人在吃丙後提出自願增加業務量」更是好笑!
試問分派業務給屬下是誰的責任?
長官既然已經可以看出這個屬下的業務量太少,
為什麼不在給他吃丙前,直接下令增加他的業務量?
還要等這個人吃丙後,再等他自請調整?
他如果不自請調整,你就當沒這回事?
你這個長官會不會太被動?
該吃丙的是屬下,還是你這個長官?
而且如果要推「業務量較少吃丙」,那麼在「同官等比較原則」之下,
何不請當今皇上核定一下,看看現在的五院之中,到底哪一個院的業務量最少?
既然是皇上核定,那麼業務量最少的那個院的院長,就不要有怨言,
依照考績法修正案的精神,來個強制淘汰如何?
而被評為業務量最少的那個院的院長,如果覺得不合理,也可以在吃丙後,
自願增加業務,將其他院的業務承攬過來做,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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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Kama
at 2010-10-07T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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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0-10-09T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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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0-10-24T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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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0-10-26T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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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0-10-28T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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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0-11-05T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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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0-11-11T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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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0-11-16T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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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0-11-25T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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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0-11-30T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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