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系任用資格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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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板大好,

我是地特考上,今年7月可以區域內調動,

看到事求人上面有具"委任第3職等以上一般民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意思是只有當初考上是"一般民政"的任用資格才能嗎?

如果是教育行政就不行嗎?


以及,7月份可以調動,現在投履歷會不會過早呢?

最後想請問各位用事求人的經驗,有哪些要注意的地方等,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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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5-02-18
教育行政與一般民政視為同一職組得單向調任
Hardy avatarHardy2015-02-23
請詳職組職系一覽表
Joseph avatarJoseph2015-02-27
了解,因為以為他是嚴格限定當初考上的類科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5-03-02
可以投看看啊!說不定對方願意等。
Ina avatarIna2015-03-06
太早了,更不用講,搞不好當事人之後看到更好的缺
先跑了也說不定....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5-03-07
太早了 7月才能動機關不會等那麼久 5月再丟還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