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留停復職日於第二胎月子期間相關事宜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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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各位前輩
原本我育嬰留職停薪的復職日為十一月初
而第二胎將於十月中出生
辦理復職之後
我是否可請 孩子出生至復職日前一日的天數扣除後 的產假?
產假請完若想續請留職停薪是否可行?

煩請解答疑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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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usan avatarSusan2017-06-25
可以 可以
Sandy avatarSandy2017-06-27
查了一下函釋,似乎要先辦理復職才能續請娩假
Freda avatarFreda2017-07-01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7-07-02
第153頁,銓敍部96年12月24日部法二字0962885184號
電子郵件
Emily avatarEmily2017-07-03
、公務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分娩,於辦理回職復薪後,
如仍在給假規定日數內者,得由服務機關覈實認定核給
剩餘日數娩假。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7-07-05
但如果只是要續請育嬰留停,毋須先回職復薪即得再申請
銓敘部88.10.19.八八臺甄五字第1812177號書函參照
Agnes avatarAgnes2017-07-08
太感謝了!!!
Yuri avatarYuri2017-07-11
我的情況跟原po媽咪一樣,只是預計生產日跟復職日都比較
早一個月,今天打電話跟人事室確認, 人事室說可以哦
Jake avatarJake2017-07-13
我本來還不知道還有這種方式,之前只知道要先提前復職才
有產假
Irma avatarIrma2017-07-18
我說錯了,還是要復職才有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