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再懷孕問題請教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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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po

各位先進大家好

請問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申請到109年6月30日,大寶目前1歲6個月)如果再懷孕

二寶出生(預產期約109年3月底)的期間 可以回職復薪改請產假嗎?

如果沒請產假 會影響申請生育間貼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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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scar avatarOscar2019-12-06
當然可以復職呀
Adele avatarAdele2019-12-11
復職請娩假多領2個月薪水,再請二寶的留停,領公保半年
本俸六成薪
Joseph avatarJoseph2019-12-12
沒請產假不會影響津貼,我也是育嬰留職期間懷二寶,當
時人事就有點暗示不要復職再請產假,要這樣做也可以,只
是對機關人事安排上面有困擾。後來我就沒復職了,等大寶
請滿後繼續請二寶的,領六成薪補助
Emma avatarEmma2019-12-16
年終獎金也可以按在職月數比例發給,不過人事和職代可能..
Oscar avatarOscar2019-12-21
實務上先復職再請產假,接著請育嬰留停的很多...
Joseph avatarJoseph2019-12-25
很多時候就規定來說沒有不行,只有觀感問題,不在乎的就
做下去吧
David avatarDavid2019-12-27
所以這樣做的很多、也可行是嗎?怕機關人事會推三阻四,
之前申請育嬰留停就刁難我不必要的資料,我堅持不提供還
不是申請過了,所以對機關人事不太信任
Delia avatarDelia2019-12-30
是可行的,只是觀感不好而已!我們單位現在就有人這麼做
Belly avatarBelly2020-01-02
這有什麼觀感不好的問題嗎,現代人一生頂多生2到3胎,那
也只是行使自己的權益而已,我覺得沒有什麼不妥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