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約聘(僱)人員轉為約聘(約僱)人員年資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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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想問臨時約聘(僱)人員
轉變為約聘(僱)人員
年資及休假可以合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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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elia avatarDelia2014-09-20
可以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4-09-23
只要同一單位的工作不要間斷,勞工的休假年資是併計的﹗
Puput avatarPuput2014-09-23
跟同不同單位有啥關係?要看工作是用誰的經費
Oscar avatarOscar2014-09-28
如果原PO這兩個都是用人事室的人事費就可以併計
Hardy avatarHardy2014-09-29
如果是業務費呢?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4-10-01
我們局的作法採兩個薪水的費用在不同項下就不能併
Jacky avatarJacky2014-10-01
例如人事室的人事費與秘書室的費用
Hedda avatarHedda2014-10-01
但之前版上也有討論別種作法就是了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4-10-04
跟經費無關,因為勞基法規定「...在同一雇主之事業單位」
Jack avatarJack2014-10-09
照貴局的做法,違反勞基法,拗勞工拗很大﹗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4-10-11
約僱人員不是用勞基法= =
Eartha avatarEartha2014-10-12
你知道約僱人員沒有放51勞動節嗎
*不適用
你用公務人員的人事經費怎麼可能會是勞工?
Iris avatarIris2014-10-15
你那麼強 要不要去問問自己局怎麼做?
還是你根本沒看過實務上作法 只會引經據典?
Poppy avatarPoppy2014-10-15
用人事費的職代約僱人員變成勞工的臨時人員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4-10-18
你覺得這兩種工作都適用勞基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