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負責的里假日辦活動簽補休被課長釘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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敝單位英明前首長裁示,辦活動是玩樂性質

不得補休或支領加班費,科科

要申訴嗎?

還好後來他因案停權,現在這這個首長

嘴巴上也酸說活動是玩樂,最後還是批給補休

玩樂?我不爽去玩不行嗎?

這就是高官的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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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2-08-01
長官不見得是依法行政,中華民國文武官員,上至總統,下至不在編
Regina avatarRegina2012-08-05
的工友被送到牢裡蹲,應該都還發生過...-.-不過這次有沒有問題?
Joseph avatarJoseph2012-08-10
推樓上說的,曲解法令深文周納的長官不可勝數.
Mary avatarMary2012-08-11
以後公文直接簽:職不想玩樂,故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