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廣場》公示送達 不必再花錢登報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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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看報紙看到的~


◎ 蔡嘉裕

曾為公示送達登報嗎?就是應受送達的對方行蹤不明時,法院發公文通知聲請人

去登報做公示送達,通常是刊登在不太聽過的小報上,與分類廣告擠在一起,

字超小的,除令登報的法官外,誰會看?太流於形式、不方便又浪費錢,對吧?

不只徒增民眾負擔,有很多法官也覺得這樣沒意義,多年來一再於司法體制內部

建議改善。前陣子,司法院察納建言,於民國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以院台廳民

一字第1060014105號函告知台灣高等法院,並經台灣高等法院於一○六年五月

三十一日以院欽文速字1060003263號函轉發其所屬各法院,大意是︰「請各法院

依當事人聲請准為公示送達時,亦得於司法院及所屬法院網站公告。」並說明以

前司法院九十五年九月十九日有一份函釋關於「當事人聲請為公示送達者,暫

不開放上網公告」部分,即日起停止適用。

換言之,此後當事人聲請公示送達時,都由法院直接以網路公告即可,網路公告

無遠弗屆,也能開發線上查詢及應用軟體,既省事、為民眾省荷包,也更有機會

保障到應受送達的對方,算是司法改革扎實的一小步。然而,司法院的務實改革

真的很低調,這件事沒開記者會,甚至也沒發新聞稿,絕大多數民眾及律師應該

到現在都還不知道有這個轉變,筆者為倡議法官之一,越俎代庖,特撰此文公告周知。

(作者現任台中地方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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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是很有感的改變。不過函文中是說「亦得」,所以法院如果說我會貼上網,

但你仍然要去登報,好像也不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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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auren avatarLauren2017-10-02
是蔡法官欸
Belly avatarBelly2017-10-06
感謝分享!
Thomas avatarThomas2017-10-11
小報要喝西北風了…
Rae avatarRae2017-10-16
小報會倒吧...
Carol avatarCarol2017-10-20
貼上網就可以解決 誰要去找小報..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7-10-25
那公示催告呢?要一併處理嗎?
Lydia avatarLydia2017-10-30
拍賣公告也可以嗎?
Ivy avatarIvy2017-11-04
希望一切要登報的都適用
Robert avatarRobert2017-11-08
有些字多的登起來好幾萬。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7-11-13
一堆小報要倒了。
Elma avatarElma2017-11-18
陳報遺產清冊也不用登了耶
Gary avatarGary2017-11-22
小報不會倒啦,還是一堆都需要登報
Xanthe avatarXanthe2017-11-27
法院例稿不修,書記官還是會硬要你登的
Ula avatarUla2017-12-02
推樓上
Oscar avatarOscar2017-12-07
感謝道長分享 實用文 不過還是推BLUE實務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