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發涉貪550元 前檢座槓法官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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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洪榮志╱台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3月15日 上午5:30中國時報【洪榮志╱台南報導】

新仇加舊恨,前檢座槓上法官!偵辦三一九槍擊案的前檢察官王森榮,因任職期間

與台南地院法官何清池多次對案件見解不同相互批判,轉任律師後受託案件又被何

判敗訴,於是具狀舉發何在審案時詐領差旅費五百五十元,涉有貪瀆罪嫌,案由台

南地檢署分他字案調查中。

「要告就去告!」何清池對此不願回應,台南地院行政庭長吳勇輝表示,案件審理

過程中是否有必要現場勘查,屬於法官的職權;此案的訴訟標的為「拆屋還地」,

本來就有必要勘查現場,以確認拆除範圍及訴訟標的金額,法官原則上也都會先勘

查現場。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志峰則說,此案三月十二日已經以「他」字

案分給檢察官林仲斌調查,檢方一定依法行事。

王森榮強調,何清池對他任職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時,曾「因公依法對其當時的不當

作為進行刑事偵查」而懷恨在心,故意不依法律規定,曲解法律而判決,而且細觀

判決理由異於常理之處甚多,足證確有枉法裁判的犯行。

六十四歲的何清池是司法官訓練所十七期畢業,曾擔任台南地檢署及台南高分檢檢

察官後,才轉任台南地院法官;四十三歲的王森榮則是司法官訓練所卅六期畢業,

先後在台南地檢署、高雄地檢署擔任檢察官。王森榮曾因偵辦三一九槍擊案名噪一

時,兩年前轉任律師,在高雄執業。

王森榮於民國八十九年偵辦台南市日日滿賭博電玩案件時,因何曾在判決書明指檢

察官查緝手段可能涉嫌妨害自由,引發王森榮不滿,在上訴書反批法官曲解法令,

費盡心思為被告脫罪,心態及動機可議,雙方因此結下樑子。

去年八月間,王森榮接受林姓地主的委託,向台南地院提起「拆除地上物」之訴,

要求向林承租台南市關廟區土地經營養雞場的陳姓當事人,自行拆除地上物返還土

地。經分案後,由何清池法官審理。

王森榮指出,此案的爭執點,在於林姓地主得否主張對方因給付租金延遲而終止租

約,進而要求對方拆除地上物返還土地。因此,此案的調查次序,應該是先調查林

姓地主主張對方租金未付是否實在、是否得以終止租約,之後才有勘查現場決定如

何拆屋還地的必要。

問題是,何清池在租約問題沒釐清,還沒必要勘查現場前,竟然當庭訂三天後勘驗

現場,並據此向法院詐領差旅費五百五十元,顯然涉有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

詐取財物罪。

http://tinyurl.com/7cjtt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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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gatha avatarAgatha2012-03-18
雖然覺得沒必要 但實務上這類案件都會先履勘現場吧
Olivia avatarOlivia2012-03-21
不然原告訴之聲明如何確定拆屋還地的範圍?
Harry avatarHarry2012-03-24
這律師........
Quanna avatarQuanna2012-03-27
報老鼠冤
Dinah avatarDinah2012-03-30
哈哈 擺明就是在報老鼠冤
Thomas avatarThomas2012-04-02
這樣會構成"詐取"嗎???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2-04-05
他是為了以後聲請迴避鋪路吧....厲害厲害
Joe avatarJoe2012-04-08
如果有樑子 可能會影響案件 那不如先鋪路 高手
Doris avatarDoris2012-04-11
樓上一語驚醒我夢中人.....
Dinah avatarDinah2012-04-14
可否提示一下迴避事由 感謝
Lydia avatarLydia2012-04-17
同案件在不同審級中出現同個法官 或是有血緣利害關係
這樣好像...不構成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2-04-20
要迴避太難了吧 純屬律師臆測之詞...
Daniel avatarDaniel2012-04-23
別傻了!某公司聘請的法律顧問律師是審判長的公公,對造
聲請迴避就被打槍了。
這種都沒辦法迴避,H大說的迴避怎麼可能成功?
Harry avatarHarry2012-04-26
王森榮
Lauren avatarLauren2012-04-29
我倒是覺得是可能是敗訴後為安撫當事人的方法(非戰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