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發涉貪550元 前檢座槓法官 - 公職
By Robert
at 2012-03-16T22:31
at 2012-03-16T22:31
Table of Contents
※ [本文轉錄自 Lawyer 看板 #1FOPL-Fy ]
作者: keepwild (牛奶糖) 看板: Lawyer
標題: [新聞] 舉發涉貪550元 前檢座槓法官
時間: Thu Mar 15 15:08:43 2012
作者: 洪榮志╱台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3月15日 上午5:30中國時報【洪榮志╱台南報導】
新仇加舊恨,前檢座槓上法官!偵辦三一九槍擊案的前檢察官王森榮,因任職期間
與台南地院法官何清池多次對案件見解不同相互批判,轉任律師後受託案件又被何
判敗訴,於是具狀舉發何在審案時詐領差旅費五百五十元,涉有貪瀆罪嫌,案由台
南地檢署分他字案調查中。
「要告就去告!」何清池對此不願回應,台南地院行政庭長吳勇輝表示,案件審理
過程中是否有必要現場勘查,屬於法官的職權;此案的訴訟標的為「拆屋還地」,
本來就有必要勘查現場,以確認拆除範圍及訴訟標的金額,法官原則上也都會先勘
查現場。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志峰則說,此案三月十二日已經以「他」字
案分給檢察官林仲斌調查,檢方一定依法行事。
王森榮強調,何清池對他任職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時,曾「因公依法對其當時的不當
作為進行刑事偵查」而懷恨在心,故意不依法律規定,曲解法律而判決,而且細觀
判決理由異於常理之處甚多,足證確有枉法裁判的犯行。
六十四歲的何清池是司法官訓練所十七期畢業,曾擔任台南地檢署及台南高分檢檢
察官後,才轉任台南地院法官;四十三歲的王森榮則是司法官訓練所卅六期畢業,
先後在台南地檢署、高雄地檢署擔任檢察官。王森榮曾因偵辦三一九槍擊案名噪一
時,兩年前轉任律師,在高雄執業。
王森榮於民國八十九年偵辦台南市日日滿賭博電玩案件時,因何曾在判決書明指檢
察官查緝手段可能涉嫌妨害自由,引發王森榮不滿,在上訴書反批法官曲解法令,
費盡心思為被告脫罪,心態及動機可議,雙方因此結下樑子。
去年八月間,王森榮接受林姓地主的委託,向台南地院提起「拆除地上物」之訴,
要求向林承租台南市關廟區土地經營養雞場的陳姓當事人,自行拆除地上物返還土
地。經分案後,由何清池法官審理。
王森榮指出,此案的爭執點,在於林姓地主得否主張對方因給付租金延遲而終止租
約,進而要求對方拆除地上物返還土地。因此,此案的調查次序,應該是先調查林
姓地主主張對方租金未付是否實在、是否得以終止租約,之後才有勘查現場決定如
何拆屋還地的必要。
問題是,何清池在租約問題沒釐清,還沒必要勘查現場前,竟然當庭訂三天後勘驗
現場,並據此向法院詐領差旅費五百五十元,顯然涉有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
詐取財物罪。
http://tinyurl.com/7cjttzw
--
作者: keepwild (牛奶糖) 看板: Lawyer
標題: [新聞] 舉發涉貪550元 前檢座槓法官
時間: Thu Mar 15 15:08:43 2012
作者: 洪榮志╱台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3月15日 上午5:30中國時報【洪榮志╱台南報導】
新仇加舊恨,前檢座槓上法官!偵辦三一九槍擊案的前檢察官王森榮,因任職期間
與台南地院法官何清池多次對案件見解不同相互批判,轉任律師後受託案件又被何
判敗訴,於是具狀舉發何在審案時詐領差旅費五百五十元,涉有貪瀆罪嫌,案由台
南地檢署分他字案調查中。
「要告就去告!」何清池對此不願回應,台南地院行政庭長吳勇輝表示,案件審理
過程中是否有必要現場勘查,屬於法官的職權;此案的訴訟標的為「拆屋還地」,
本來就有必要勘查現場,以確認拆除範圍及訴訟標的金額,法官原則上也都會先勘
查現場。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志峰則說,此案三月十二日已經以「他」字
案分給檢察官林仲斌調查,檢方一定依法行事。
王森榮強調,何清池對他任職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時,曾「因公依法對其當時的不當
作為進行刑事偵查」而懷恨在心,故意不依法律規定,曲解法律而判決,而且細觀
判決理由異於常理之處甚多,足證確有枉法裁判的犯行。
六十四歲的何清池是司法官訓練所十七期畢業,曾擔任台南地檢署及台南高分檢檢
察官後,才轉任台南地院法官;四十三歲的王森榮則是司法官訓練所卅六期畢業,
先後在台南地檢署、高雄地檢署擔任檢察官。王森榮曾因偵辦三一九槍擊案名噪一
時,兩年前轉任律師,在高雄執業。
王森榮於民國八十九年偵辦台南市日日滿賭博電玩案件時,因何曾在判決書明指檢
察官查緝手段可能涉嫌妨害自由,引發王森榮不滿,在上訴書反批法官曲解法令,
費盡心思為被告脫罪,心態及動機可議,雙方因此結下樑子。
去年八月間,王森榮接受林姓地主的委託,向台南地院提起「拆除地上物」之訴,
要求向林承租台南市關廟區土地經營養雞場的陳姓當事人,自行拆除地上物返還土
地。經分案後,由何清池法官審理。
王森榮指出,此案的爭執點,在於林姓地主得否主張對方因給付租金延遲而終止租
約,進而要求對方拆除地上物返還土地。因此,此案的調查次序,應該是先調查林
姓地主主張對方租金未付是否實在、是否得以終止租約,之後才有勘查現場決定如
何拆屋還地的必要。
問題是,何清池在租約問題沒釐清,還沒必要勘查現場前,竟然當庭訂三天後勘驗
現場,並據此向法院詐領差旅費五百五十元,顯然涉有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
詐取財物罪。
http://tinyurl.com/7cjttzw
--
Tags:
公職
All Comments
By Quanna
at 2012-03-17T03:36
at 2012-03-17T03:36
By Rae
at 2012-03-21T16:39
at 2012-03-21T16:39
By Ophelia
at 2012-03-24T18:38
at 2012-03-24T18:38
By Daniel
at 2012-03-24T20:01
at 2012-03-24T20:01
By Doris
at 2012-03-25T03:57
at 2012-03-25T03:57
By Isla
at 2012-03-26T10:16
at 2012-03-26T10:16
By William
at 2012-03-27T11:43
at 2012-03-27T11:43
By Poppy
at 2012-03-29T13:38
at 2012-03-29T13:38
By Mary
at 2012-04-01T03:08
at 2012-04-01T03:08
By Megan
at 2012-04-05T22:59
at 2012-04-05T22:59
By Susan
at 2012-04-06T01:16
at 2012-04-06T01:16
By William
at 2012-04-07T04:43
at 2012-04-07T04:43
By Annie
at 2012-04-07T12:21
at 2012-04-07T12:21
By Leila
at 2012-04-10T20:06
at 2012-04-10T20:06
Related Posts
台北地院約僱人員面試
By Ethan
at 2012-03-16T17:32
at 2012-03-16T17:32
請問公務人員履歷表
By Christine
at 2012-03-16T12:46
at 2012-03-16T12:46
移民署專勤隊約雇人員面試
By Megan
at 2012-03-16T11:55
at 2012-03-16T11:55
地特三等一般民政(台北市)填選志願
By Vanessa
at 2012-03-16T08:05
at 2012-03-16T08:05
請問鐵路特考要交退伍令嗎...
By Una
at 2012-03-16T02:03
at 2012-03-16T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