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公司與forwarder責任之歸屬 - 國貿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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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上前輩們好,

我剛任職於某船公司四個多月

近日在一項case上,遇上了很大的問題

故事有點長

但懇請版上前輩能分享一下看法以及建議


案例說明:

某forwarder向我司訂艙1*40HQ,由高雄經香港中轉到深圳地區,預計是12/18(四)晚離港

但週四上午,我司香港辦事處見到提單時,發現貨品品名為THC monitor system

認為這個貨品很有可能是CNC (電腦數值工具機)

在這樣的疑慮之下,便通知我司向客戶要求遞出CNC 申報書 (註一)

同時建議客戶先將此票貨載暫留在高雄港



(註一)

香港工業貿易署有規定,針對香港進口或經香港中轉之管制品貨櫃,

必須事先申請已取得許可證 ( CNC類的管制品能用來製作槍砲彈藥,因此審查相當嚴格)

通常審驗時間10日到兩周不等,倘若貨品已經抵達當地,卻還未取得許可證

貨主勢必是要面臨巨額的延滯費用,以及可能的法律責任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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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我下午人外出

回到辦公室時才瞭解到forwarder並沒有申請

第一時間與forwarder溝通後得知,

他們沒辦法填寫CNC application form,因為過去走同樣的貨品在其他船公司

都沒這個問題

且相當不諒解為何我司要將她的貨扣住

我花了相當多的時間,解釋並非我司不讓她的貨走

而是關於香港工貿署的規定如何如何..

Forwarder (與其報關單位)這端,理應清楚了解他們要出貨的產品特性

到了香港中轉當地是否有任何限制,須作申報

結果,forwarder居然說船公司有責任在一開始釐清,並告知客戶須注意事項有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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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問題在於 : 船公司除了DG必須檢驗MSDS確認是否能收外

應該沒有義務去檢查SHPR每票貨載是出什麼吧(?)

SHPR (forwrder/報關單位)是不是自己就必須對要出貨的品項特性有清楚掌握

簡單而言,便是職業sense問題(?)



我算是海運產業的新手,有相當多的地方尚待磨練

希望版上前輩在看完此案例,能夠給予我一些提點

如果有任何不明白之處,也煩請提出挑戰與質疑,萬分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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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4-12-21
目前進度是,forwarder決定不出了,自行辦理退關..
Ina avatarIna2014-12-22
但拖車費用 (由裝櫃處拖至船邊),卻不願意支付,因為For
Joseph avatarJoseph2014-12-24
warder認為,若我司早點通知這票有疑慮,就不至於產生將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4-12-25
將貨櫃拖至碼頭的費用。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4-12-27
是長期重要客戶嗎 不是就let it ___
Kyle avatarKyle2014-12-28
你們公司會走香港進去的原因?
Xanthe avatarXanthe2014-12-30
樓上,是中港拖車的service
Adele avatarAdele2014-12-31
fwd的問題,客戶給品名op打提單時就要知道,這是要驗的
Eden avatarEden2015-01-02
作HK線的OP不知道這個也太扯了
Ida avatarIda2015-01-03
forwarder問題+1,訂艙時是否有給詳細品名or HS code?
Iris avatarIris2015-01-04
否則單看到品名應該沒人判斷得出來吧,forwarder自己應該
Agnes avatarAgnes2015-01-06
要有判斷的能力,它們最該了解客戶的產品與目的地國家的
規定為何,只是不想賠錢找理由罷了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5-01-07
我司最近同樣事情在香港卡關,也是摸摸鼻子付錢退運回來
Madame avatarMadame2015-01-09
另外如果是已經到香港才卡關,還要再申請才能退運,又花
Jacky avatarJacky2015-01-10
了好幾天,他們其實該慶幸提前發現了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5-01-12
說真的,如果不是重要客戶,就__吧,船公司永遠比較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