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08.10.01
新聞出處:聯合報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3/4540064.shtml
苑北地下道淹水 消防分隊長記過
【聯合報╱記者范榮達/苗栗報導】 2008.10.01 02:25 am
薔蜜颱風期間,消防人員冒著風雨在苑北地下道抽水,仍因淹水遭懲處。
苗栗縣苑裡鎮台一線外環道苑北地下道,薔蜜颱風來襲期間淹水,
縣長劉政鴻昨天下令記消防局苑裡分隊長張聖宜一支大過,也創下
消防人員為非職權業務記大過處分案例。
「治軍不嚴,將帥之過,記過沒法度,我也難過。」劉政鴻說,辛樂
克颱風期間他要求注意淹水,但這次照樣淹,不處分,全縣13處地下道如
果都淹水,「我對不起自己,也對不起鄉親」。
張聖宜得知將被記大過,低調回應,「縣長講怎樣,就怎樣,我也沒法度,
但我還是會做好崗位的事情」。消防局長石德忠表示,消防局會提報檢討報
告,擬具懲處名單供參核。部分基層譁然,認為消防人員「公親變事主,縣
長下手太重了!」
薔蜜颱風來襲期間,苑北地下道因停電,加上發電機油料用盡,無法發揮抽
水功能,地下道淹水約40公分。劉政鴻認為,29日上午苑裡約下了14毫米的
雨量,質疑「才14毫米的雨水,為什麼苑北地下道淹水?」
劉政鴻昨天在縣務會議中強調,颱風前一再要求消防局要注意地下道是否淹
水?地下道抽水雖是公路總局所管轄,消防局也可以複製機房鑰匙,進入檢查油
料是否夠用,必要時破門補充油料。
他認為,鄉親不會分中央或地方權責,只要在縣內發生,縣府就要概括承受,
如果不處分,下次逢地下道淹水而不做為,就拿著苑北地下道淹水當擋箭牌,
「我要如何處理?」
公路總局第二養護工程處苗栗工務段長吳誌中表示,工務段也會調查相關責任,
當天因停電時間過長,發電機90公升的油料用完,抽水機才會停擺導致淹水。
【2008/10/0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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