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高普考與地特邦約以後都改三年,那過渡期的地特算幾年 - 普考

Olga avatar
By Olga
at 2011-05-29T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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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版看到高普考與地方政府特考將會合併
然後都改綁約三年的法規修改
快則下會期會通過的消息

那假設法規明年通過(101年1月)
那去年開始正式任職的地特人員(99年1月)

綁約期限是算新的法規?99-100-101-102 共三年,於102年1月可轉調至其他機關
還是舊的法規? 99-100-101-102(前三年原發機關綁約限制)
102-103-104-105(後三年原考區綁約限制)
這適用從新從優原則嗎?
是的話在修法前考上地特但是服務未滿六年的人
不就提前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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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普考

All Comments

Tracy avatar
By Tracy
at 2011-05-31T00:21
立法速度有比3%丙快嘛?? ^_^ 3%現在繼續不知該不該試辦
Ida avatar
By Ida
at 2011-05-31T17:31
而且,更有趣的是...明明只要機關不放人,要走就只能離職
Isla avatar
By Isla
at 2011-05-31T22:04
你機關方丈有骨頭一點,你部下五年十年才能走都不是問題
Liam avatar
By Liam
at 2011-06-03T23:33
想用綁約留人??還不是隔年照樣跟你報考,用考試走人.....
Regina avatar
By Regina
at 2011-06-08T16:25
我聽說是傾向"以3%為上限" 但不一定要達3%
Caroline avatar
By Caroline
at 2011-06-09T16:53
就算是0.1% 只要是強制比例就有失公平性
Mary avatar
By Mary
at 2011-06-14T14:10
同意樓上 如果大家都有認真做 硬要砍 就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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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ora
at 2011-06-16T03:26
有人為求政權,不擇手段、無所不用其極,
Mary avatar
By Mary
at 2011-06-19T00:32
不惜搞垮台灣文官體系、棄公平正義如敝屣,真是其心可誅。
Leila avatar
By Leila
at 2011-06-21T14:46
我覺得這沒什麼好爭議啊 釋字525講那麼清楚 信賴保護原
Delia avatar
By Delia
at 2011-06-24T05:47
本來就不止適用於行政處分 法規命令亦有適用 舉輕而明重
法律自然也是如此 而且該號解釋要求行政機關變更法規命
Irma avatar
By Irma
at 2011-06-26T00:35
命令 為了公益或其他考量 就信賴保護範圍本就應訂過渡
條款 我不太相信考試院的法規委員會那麼沒水準
Lily avatar
By Lily
at 2011-06-29T21:11
有銓敘函這種東西啊 上面都寫你的調任期限了
Daph Bay avatar
By Daph Bay
at 2011-07-04T02:09
不用想這東西 最快也是明年才會過 101高考的適用
這和地特又沒啥影響 考試法關於地特的部分會另外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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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ra
at 2011-07-07T19:04
目前草案是改高普初的綁約年限,地特沒有修改綁約
Anthony avatar
By Anthony
at 2011-07-08T01:26
有把高考和地特合而為一的建議 因為高考改成綁3年 和地特已無
多大的差異....
Mary avatar
By Mary
at 2011-07-12T02:11
本來不綁約 改綁一年 現在又改綁三年 那考試院或所謂
Frederica avatar
By Frederica
at 2011-07-13T11:07
人事行政局不去檢討這些單位為什麼流動率那麼高 到底
問題出在那裡嗎 一眛的用綁約來留人 綁約是最簡單 但也
考試院跟人事行政局無能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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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mma
at 2011-07-14T10:32
延長綁的時間當然是各單位的意見
Regina avatar
By Regina
at 2011-07-18T23:20
各單位的意見這當然是可暸解的 但是身為人事專業 不應只
Sandy avatar
By Sandy
at 2011-07-19T19:51
被動的業務單位說什麼就什麼如果那麼多年 都有這種情形
考試院或所謂人事行政局不應該將這些機關討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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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Kyle
at 2011-07-20T13:41
用鉅觀的角度去看這些機關為什麼流動率過高 針對這些問
題對症下藥吧 例如:員額太少或勞逸分配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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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Gilbert
at 2011-07-23T18:49
也許每個機關無法細到去暸解細部 但站在主管員額或是人
員配置上 也應該要為這些機關想想辦法而不是用綁約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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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da
at 2011-07-23T23:12
可以用 問題就丟著不管了 然後就說每年都會有人考上
個人覺得不是很負責兼不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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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ennie
at 2011-07-28T04:31
如果這種流動率在一般民間企業,HR早就被定翻了
Candice avatar
By Candice
at 2011-07-28T12:18
在公部門,看來流動率不是人事室的KPI...
Donna avatar
By Donna
at 2011-07-29T23:36
其實各單位只要堅持不放人 真的肯下決心辭職的也不會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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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ora
at 2011-08-01T05:54
想調就調應是公務體系的陋習,在民間企業哪能這樣.是該限制一下.
應該用考績或是在該單位任職年資, 來做為調動依據比會較合理些.
有本事, 就再用考試走人囉...
Adele avatar
By Adele
at 2011-08-05T11:16
一般勞工 在勞動契約上當然也有所謂最低服務年限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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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Necoo
at 2011-08-07T01:11
但是這建築在一個基礎與事實上就是企業曾經為了該勞工
進行培訓花費了極大的成本,例如:機師送去國外受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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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therine
at 2011-08-08T04:20
或是要受長訓達好幾個月 不訂最低服務年限極難平衡損益
但這些條款都要合理 但今天考試院所做的修正有那些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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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nie
at 2011-08-09T03:05
意見是和上述經驗法則相同 根本考慮都沒考慮流動率過高
的原因或是像警察、政風、法官等受訓那麼長 也沒有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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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ydia
at 2011-08-11T17:28
問題公務人員的流動本來就不能不問理由就綁約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11-08-12T22:01
你說特考特用還能解釋 基本上用地方做為特考本來就怪
照理來說地方併高普考 本來應該要去參考是高普考的規定
而不是地方特考的規定
Erin avatar
By Erin
at 2011-08-15T12:45
ezmantalk講的很對
Hedda avatar
By Hedda
at 2011-08-17T07:41
地方特考特用的原因也是因為偏遠地區流動率太高....
不過我覺得用綁約來解決流動率是最沒大腦的解決方法
Elma avatar
By Elma
at 2011-08-21T05:16
偏遠地區不綁六年,保證每年流動都很難看.綁約後六年難看一次lol
Harry avatar
By Harry
at 2011-08-23T15:18
要解決也不是很難, 錢一直加保證可以留住人, 但現實不能這樣做.
Edward Lewis avatar
By Edward Lewis
at 2011-08-28T03:40
反正就是現任政府想盡法子刁難基層公務員
Caitlin avatar
By Caitlin
at 2011-08-30T22:51
想讓高階文官又升職等又加錢 基層文官強制丙等加綁約
馬政府啊 你真該去死一死算了
Quanna avatar
By Quanna
at 2011-08-31T01:20
所以之前考上地特的,可以不用綁這麼久(6年)嗎?
Adele avatar
By Adele
at 2011-09-04T13:37
地特綁約長還情有可原 畢竟是自己選擇要考哪個區 但是高普考
Kyle avatar
By Kyle
at 2011-09-05T11:05
綁約3年 對於那些因分數高低而分發到外地的來說比地特還痛苦
Dorothy avatar
By Dorothy
at 2011-09-06T13:41
修訂法案根本就沒考慮到分發到外地人員的家庭 租屋問題 怨氣~
Ingrid avatar
By Ingrid
at 2011-09-08T16:41
其實跟綁約關係不大,偏遠地區開地特,沒人報名也是死
還不如開高普,好歹分發來最少得呆上一年多,不是嘛???
若主管打死不放也行呀,三年過了又三年....

去受訓要把職章收起來嗎?

Erin avatar
By Erin
at 2011-05-27T12:21
※ 引述《sos11a (J)》之銘言: : 要去受訓了,來單位時有一個自己的小章 : 請問去受訓要把它放在自己辦公室嗎? : 還是要把它帶走? 只是一個小東西,不到20g 只要有一點點點點小小小小的疑慮 就帶走啊 = =何必上來問 : 因為覺得去問主管又有利害關係,怕到時給人蓋了沒壓日期的章 問主管感覺有點白目...(抱歉我只剩下這個形容詞了Orz) 有點稍嫌稚氣的感覺 自己決定吧 : 大家去受 ...

請教一個職務工作的問題

Puput avatar
By Puput
at 2011-05-27T12:05
※ 引述《centerfire (ce)》之銘言: : 前輩大家好 : 今天剛到新單位報到 因為初等有增額錄取到 : 之前99地特五等上榜,有去上班大約兩個月 : 是做檔案管理跟一項補助經費核銷跟另一項建檔項目 : 因為真的第一個月加班時數太多了(40多個小時) : 一個月有三個星期六都有過去加班 : 但是今天剛到新單位才發現...... : 業務是 總收發+登記桌+檔案管理+研考+辦跟業務有關 ...

技師轉任高考缺的相關問題

Kama avatar
By Kama
at 2011-05-26T20:55
※ 引述《maniaque (maniaque)》之銘言: : 標題: Re: [請益] 技師轉任高考缺的相關問題 : 時間: Thu May 26 19:05:53 2011 : : ※ 引述《studyhard33 (堅持!!)》之銘言: 請參閱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及其細則 : : 版上前輩們您好! : : 後進在網路上看過一篇文章,是有關於技師轉任為高考缺的問題。 : : ...

技師轉任高考缺的相關問題

Zenobia avatar
By Zenobia
at 2011-05-26T19:05
※ 引述《studyhard33 (堅持!!)》之銘言: : 版上前輩們您好! : 後進在網路上看過一篇文章,是有關於技師轉任為高考缺的問題。 : 據瞭解,假設後進為(技術類)普考及格,敘任委三, : 在委任階段考上【相同類別的技師】,可以直接提敘為五職等五, 0.沒有那種東西,轉任就是轉任,沒有兩年服務經驗還是不能轉. 1.還要可以轉任的職系 2.不是比敘,也不是提敘,而是任用 ...

技師轉任高考缺的相關問題

Zenobia avatar
By Zenobia
at 2011-05-26T18:49
版上前輩們您好! 後進在網路上看過一篇文章,是有關於技師轉任為高考缺的問題。 據瞭解,假設後進為(技術類)普考及格,敘任委三, 在委任階段考上【相同類別的技師】,可以直接提敘為五職等五, 若原單位沒有高考缺(薦任缺),五職等五滿三年後即可參加【升等考】; 若原單位有高考缺(薦任缺),考上技師後在公職服務滿兩年即可提敘薦任缺(薦六)。 後進有些疑問: (1) 這個文章消息是否正確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