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點藝術行銷徵合作藝術家 - 網站

Table of Contents

徵求條件:徵求長期合作藝術家
1.平面設計師
2.現場錄音錄影
3.攝影師
徵求期限:2009/12/15-2010/01/31
酬勞:依藝術家本身報價為主,並參考每一次專案的預算作微調
酬勞發放日:專案結束後隔月五日
工作地點:
1.平面設計師在家即可
2.錄音錄影及攝影視專案地點而定
工作內容:
1.各類風格平面設計師:設計音樂會/表演藝術節目 的主視覺(海報 DM 邀請卡 節目單等)
2.錄音錄影師:音樂會/活動現場錄音錄影及後製剪輯(DVD及CD)
3.攝影師:音樂會/活動現場照相及修片
應徵方式:
下載"2010藝術家追擊令報名資料表" 寄至[email protected]
備註:長期合作的藝術家皆為專案制,無須綁約,一經錄取,
我們會將藝術家的簡歷跟作品放置網站上讓客戶看到,一方面
讓您被看到 一方面也保障客戶的選擇權及品質保障

詳細應徵內容請看:http://www.tw-epoint.com/

--

All Comments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09-12-21
所以是抽成制嗎?@_@
Rachel avatarRachel2009-12-25
恩恩對!以專案制